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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我是个好战士


酋长则不一样,酋长首先得是一个战士,且他的实力还必须强大,不然很难服众。

        大地部落出来的战士们,则选了蓝,兼,暝,他们几个都可以做酋长,游族那边战士多,也有好几个酋长选择。

        眼看着双方战士就要打起来,伏筆给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打一架决定酋长人选。

        所有战士都有参与选举酋长的权利,只要他们能够打得过其他人,赢得最后胜利的就是酋长。

        伏筆的提议自然是有私心的,现在队伍里,实力最强的非蓝莫属,谁让他觉醒了血脉能力呢!

        战士们自然也想到这个问题,一个个瞪着眼看向蓝,觉得伏巫特别偏心这人。

        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做什么都一起,吃东西还特别一些,他们又不眼瞎。

        对伏巫尊敬是一回事,做酋长又是另外一回事,战士们自然不甘心把酋长之位白白的让出去。

        “阿蓝,你不许使用血脉能力!”伏筆见战士们那幽怨的眼神,就差骂他偏心了。

        蓝眉毛一挑,他哪怕不用血脉能力,也可以干翻所有人的,哪怕是三级战士们。

        “不用就不用,酋长之位必须我的,给我等着。”蓝嚣张的吆喝其他战士下场。

        伏筆拉住蓝的胳膊,小声的用两人能够听见的语气告诉他,“如果你输了,以后我就是别人的祭司了。”

        蓝本来想着玩玩的心思一下子转变成战火,酋长拿不到不要紧,奴小隶没了绝对不行。

        蓝势必不会把伏筆让出去,动起手来狠了不少,揍得游族战士嗷嗷叫。

        他们平时都没见到蓝认真的一面,哪里会晓得蓝大人这么厉害,一拳就能解决一个人。

        这还是完全没使用血脉能力的情况下,若是使用了血脉能力,基本上可以干翻所有战士了。

        泯和兼他们因为最近事多,也好久没和兄弟打过了,自然也不是很清楚蓝的实力。

        一圈打下来,平均每个战士三招之内被蓝解决,大地部落出来的几个则撑到了十招。

        泯和兼在二十招左右,坚持得最久的居然是瞳,他也是三级战士,只不过平时在队伍里很不显眼。

        第一个是因为瞳喜欢独自狩猎,跟着队伍话也不多,偶尔就是请伏筆帮忙做件武器啥的。

        谁知他居然可以和不使用血脉能力的蓝打得不相上下,实力亮眼得连伏筆都很意外。

        蓝也是和三十多个战士打下来,精力稍微有点续不上,不然也不会耗那么长时间。

        不得不说,觉醒了血脉能力的和没有觉醒能力的战士,还是觉醒血脉能力的厉害许多。

        “真火,你不想试试吗?”蓝挑衅的冲真火勾手。

        所有人都挑战过他,唯独真火没有下场,对方就站在伏筆的身侧,很碍眼。

        “你不想做酋长吗?”伏筆也好奇。

        真火点头,然后又摇头。

        他想做酋长的部落已经灭族了,他现在不想做酋长,是因为小伏。

        伏筆不想他成为酋长的,哪怕他能够打赢蓝,到最后酋长之位也不一定会落到自己身上,又何必浪费力气去争。

        伏筆从一开始就在扶持蓝,酋长之位也从一开始是安排给蓝的,其他战士根本就没机会。

        大地部落的战士并不是要和蓝争夺酋长之位,他们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支持自家兄弟,让游族们不会觉得不公平。

        也让部落所有人都明白,蓝的酋长之位,是靠他的实力赢来的,不是靠伏筆扶上去的,也不是谁让给他的。

        最终能够站到伏筆身边的,只有蓝,也只能是他。

        真火一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怪只怪,他遇到伏筆的时间和时机都不对,错过就是错了。

        “我打不过蓝大人。”真火在众人的目光下摇头。

        “我连兼都不是对手,又怎么会是蓝大人的对手。”

        “所有人都看见了,蓝大人一个人不靠血脉能力就可以打赢所有人,我可没觉醒血脉能力。”

        真火的确够聪明,明白自己的位置在哪,既然诚服了蓝,就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一句话说得很漂亮,既承认了蓝的厉害,也抬举了伏筆,更和谐了部落战士之间的关系。

        因为蓝的碾压式武力值,酋长之位被他拿下,战士和部落的人全部臣服。

        “那蓝就是新部落的首领了,大家先找到住地,在决定部落的其他琐事吧!”

        伏筆本想让战士们喊元首来着,想想有点太现代化,与原始人身份不服,便想了个首领这个名号。

        首有头,第一的意思,领也是差不多,叫首领总比酋长好听。

        酋长两个字,岂不是代表着古部落,部落发展得多小,他一直都不想局限于什么部落,他只想建国。

        国家的老大叫酋长,那得多土,还是首领好听。

        伏筆的建议完全没遭到战士们反对,几乎他一开口,大家就承认了,还试着喊蓝首领,叫习惯了发现蛮不错的。

        “出了沙石林,咱们往哪个方向走?”蓝是看伏筆喜欢住在哪里,他就带着往哪个方向探路。

        “东方吧!”

        作为一个中国人,伏筆对东方太阳还是挺向往的,大冬天差点没冻死,去东方见见太阳也好。

        至于南方,原始森林太难确定方向了,到处都是山和树,爬完一座山,往往还有更高更大的一座山在等着你。

        离开了沙石林,眼前就是高山大树,看得伏筆直接两腿发软,他一点都不想爬山。

        蓝得了准话,带着几个战士往东的方向前去探路,按照伏筆说的,没有高山就过去建部落。

        如果寻找到的位置不错,可以直接在那里定居,建立部落安置人口也是需要地基的,他不想还没建立部落就和人抢地盘。

        如果想要抢地盘建部落,当初他也不会带着大地部落的战士,大老远的从北方往南徒步走了好几个月。

        蓝带着战士去前面探路,伏筆他们则留在沙石林边缘扎营,万一要是前面行不通,还是得继续往南方走。

        好在蓝他们带回来一个好消息,战士几个赶在天黑前回到了队伍。

        “怎么样?有高山吗?”伏筆一边给人递食物,一个询问。

        蓝先喝了口热汤暖暖胃,扒了几口吃的才慢慢和伏筆的说起前面看见的情况。

        从沙石林一路过去,蓝他们看见的是一片平原,没有高山,小土包倒是不少,但是不高,也就两人来高的样子。

        伏筆听完蓝的介绍,心里就有了决定,问他要不要堵一次,万一选对了,以后部落就可以建在东方。

        蓝有点担心前面没有水,还担心遇到沼泽地,哪怕是沙漠,都比遇到沼泽要强些。

        “阿蓝,我们现在的队伍人不算多,就算带过去也不需要花多久,如果地方没问题,开春就可以定下来。”

        “我担心没有水源你住不习惯。”蓝摇头,还不敢做最后的决定。

        他还不是首领的时候,他只是属于伏筆的战士,什么事都可以听伏的,但是现在不行。

        他的队伍人虽然不多,也有五六十来人,他得对他们的未来负责,这是伏筆教给他的责任感。

        “阿蓝,你不用担心他们,战士和女人都适应得很好,小孩也没有因为赶路喊累,我们就是过去看看。”

        与其爬山寻找住址,伏筆宁愿找一个平原,将来不管做什么都方便,山路可不好走,就是建房都很麻烦。

        蓝摇摇头,快速吃完洗漱好,把伏筆拉着离开了驻扎地,散步时和他分析了许多建立部落的琐事。

        伏筆认真的听着,他的优越感都是来自现代,对原始的地理知识,显然不如原住民蓝。

        蓝指出的不少问题,都是伏筆这个现代人想不到的,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有当领导的潜质。

        蓝说了一通,捏一把伏筆的鼻尖,语气轻叹道,“我只担心你,怕你不喜欢。”

        伏筆嘟着小脸,闷声说了实话,“我不想爬山。”

        蓝轻笑出声,把人托起来双手抱着走,和他讲关于山有山的好处,他有控土能力,不怕路不好走。

        伏筆也不是排斥山区,他就是走了几个月累得慌,心底里压根不想爬山。

        “阿蓝,我更喜欢平原。”

        蓝叹了口气,沉默了许久,“行,就依你一回。”

        部落建立还没开始,他也不想和奴小隶因为建址问题闹翻,虽然他个人更喜欢住山上。

        蓝的想法是,建立部落在山上,可以把祭司的帐篷建在最顶层,到时候他用土弄几个墙,就没有人打扰他们了。

        既然伏筆不喜欢高山,他也不好非逼着带人住山上,平原也挺好,一样可以建土墙。

        蓝的想法一直不变,只到部落地址确定,新部落建立起来后,族人会发现,他们的首领特别喜欢建墙。

        伏筆知道蓝是应了,高兴的窝在他怀里,“你会是个好首领的。”

        他若是晓得蓝脑子里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怕会恨不能一巴掌呼死新首领。

        蓝不要脸的嘿嘿一乐,“我也是个好战士。”

        战士的含义有好几种,蓝现在说的这个“战士”,等于现代男人自称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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