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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白衣死士


1.

太阳隐入了云层,长街上的风更冷。

那人的钢刺比冰锥还要刺骨,深深地插进了云衫客的咽喉中。他竟连一下都未曾躲闪,因为对方一出手,他就已知道,自己根本无法退避。既然躲不过,为何还要躲?

就在钢刺刺入他咽喉的同时,他手中的剑也已刺出,那一剑直接洞穿了对方的胸膛。那人双眼凸瞪,眼珠似乎都快要掉出来了,他至死都不敢相信,对方的剑居然是以这种方式出手的。

拿弯刀那人的脸色变了变,仍直视着前面两个倒在血泊中的人,但手中的弯刀却又转轮般甩动起来。这人叫冯坤,他的刀法不仅很好,而且很快,比刚才那人的钢刺还要快。他向来对自己,还有他的刀都十分有信心,而且他的刀也早已饥渴多时。

饮血的刀,当然只有人的血才能令它满足。

对面又一个云衫客站了出来,他手中的剑已拔出鞘,目光如炬。

冯坤隔着那云衫客有两丈多远,贴着手掌的弯刀,突然间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弯刀在半空中迎风急转,直扫对方的腰腹。

云衫客不敢大意,双手提剑奋力格挡,弯刀撞在剑身上,“锵”地一声弹了回去。但冯坤却已奔了过来,他似乎仅用一根手指,就将弯刀接住,立时反手一拨,弯刀又飞向那人。云衫客急退两步,挥剑又挡了回去,他握剑的却手感到阵阵酥麻,虎口竟已被震得裂了开来。

就在这时,冯坤的人也已欺到身前,回到他手中的弯刀,就像一条迅捷的毒蛇,猛地回头,刀刃已勾进了云衫客的胸口。这两招的变化,实在是又快又准,而且出手凶狠毒辣。

冯坤自信的脸上已有笑容。出手三招,必定见血,他从未失手过。

血已经染红了云衫客雪白的衣带,冯坤正准备抽回弯刀,对方的身子忽然扭动。只听到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那柄刀却像是已在他身体内生了根,竟拔不出来。

冯坤已然感到不妙,但云衫客的身子已向前倾出,卡在他胸间的弯刀穿过了他的后背,直没刀柄。同时,一柄剑却也已刺进了冯坤的身体,透心而过。他仍然拔不出那柄弯刀,可云衫客的手却垂下,他根本没打算把剑再拔出来。

冯坤的眼睛里终于露出了绝望的表情,对死的绝望。

赵夕峰已看出,对方的武功,根本不是自己身边这些人的对手,但他们却一点也不畏惧,因为他们比的不是武功,他们这是在拼命!

云衫客一个个的出来接战,只要对方有人不肯罢休,他们也就绝不犹豫。他们的武功和杀人的招式,跟这些经验丰富的江湖好手比起来,着实不及,可他们的缠斗功夫却很了得。纵使打不过,他们也总要拉着对方一起死,以命抵命。你砍我一刀,我躲不过,就用身体接住,但我也定要还你一剑。

这就是他们拼命的法子。

云衫客中还剩下两人,其中一个当然是路常安。从他威严的神态中,已能看出他极度的愤怒,但他说话的语气却十分平和,只淡淡说道:“赵家是否可与温家罢手言和了?”

赵夕峰身边还有三个人,这三人虽也都是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也都是卖命的人,但此刻心中不禁却已感到震慑。他们从未见过像如此拼命的打法,也从未见过如此拼命的人。

但赵夕峰的脸上,仍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他们不知道赵夕峰是愿意罢斗,可他们也绝不想死。

没有人想死,赵夕峰也是人,而且是那种最不愿死的人。

“你们已只剩下两个人了,我们却还有四个。”这句话他说的全然无所谓,但却令得他身边那三个人,心中一凜,像是绝没想到他会这样说。

路常安也很坦然:“但我至少可以拉两个垫背。”

“你身旁这位呢?”

路常安没有回答,只道:“关东双刺董杰,夺魄弯刀冯坤,还有江南双雄,青城三侠,这些人个个都是江湖中难得的好手。他们本也是响当当的人物,竟然却愿意为你卖命,做些不问是非,只看钱财的事。”他正眼看着赵夕峰身边那三人,他们却似乎在有意躲避路常安的眼神。

青城三侠,现在看来却早已没多少侠士的风范了。

赵夕峰只笑了笑:“原来你都认得。”

“他们的兵器和招式并不容易学,冯坤那手以指力挥刀的绝技,江湖中更是没几个人会。何况,他们几人岂非本就是称兄道弟的好弟兄!”

青城三侠听出了他话里的讥诮,脸上顿时露出一阵尴尬之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兄弟死在面前,自己心中除了胆怯,甚至连反驳一句都不敢,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与别人称兄道弟?他们的心思仿佛也早已被对方看穿。

但他们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赵夕峰道:“说到武功,你那些人的招式岂非更难学?”

路常安道:“我们的招式简单得很,每个人都学得会。”

拼命的招式通常都不难学,也的确十分简单,难的是有没有这个勇气用它。

赵夕峰终于叹了口气,道:“我也实在很想知道,阁下究竟是什么人?”

“白马山庄的人。”

路常安淡淡地道。

听过白马山庄的人不少,但去过这地方的人却不多,那里并非龙潭虎穴,也不是建在像泰山绝顶那样的峰巅之上。只不过,一般的人绝不会选择去那里游山玩水,能够去那里的也绝不是一般人。况且,即使去了,也最多不过能够停留在山庄下面,因为白马山庄向来就很少接见外人。他们的人也并不常在江湖上走动,所以认识他们的人其实也很少。

这是因为近些年,白马山庄不但已很少与江湖接触,而且对外的一切都隐藏得越来越神秘。但是在数十年之前,仅凭“白马山庄”这四个字就足以震慑整个江湖,几乎没有任何势力、任何人敢得罪他们,不单单是武林人士,只要是没聋的人,就没有一个不曾听闻白马山庄这个名字的。

燕承雪并不认识白马山庄的人,他坐在窗边,窗子是支起的,外面的对话他当然全听得到。但他听到这个四个字的时候,脸上却忽然现出一种讶异的表情,他停下了手中的酒杯。

赵夕峰听过白马山庄,不但听过,现在也总算是领教过了。可他却若无其事地看着青城三侠,问:“你们有没有听过白马山庄?”

“听过。”其中一人倒答得很爽快。

“据说,你们青城派曾经也吃过他们的苦头?”

这次却没人再答话。

“好像你们的掌门人丹阳青衣,有一条腿,就是被白马山庄的主人打断的?”

仍然没有人答话,也没人反驳。

“而且还听说,丹阳青衣被打断腿,是因为跟白马庄主争同一个女人?”赵夕峰摇了摇头,又似笑非笑道:“看来,红颜总是容易祸事,而且祸害的偏偏还是你们的掌门人。”

青城三侠还是没有说话,但他们心中却有一团火,同时燃烧了起来。这不是激将,这是种耻辱。

这耻辱虽然并不是直接发生在他们身上,但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像他们这种人,最怕的不是自己辱没了门楣,而是怕跟着门派的名声一同受辱,怕自己追捧的对象成为别人的笑柄。一旦如此,他们的信仰也就随之崩塌。

青城三侠突然出手,三柄剑同时挥出,愤怒的剑。路常安也同样愤怒,但他并没有动,他身旁的云衫客已拔刀冲了出去。

斩马之刀!他的人也像一匹激愤的野马。

三道青光已和那白闪闪的刀锋缠斗在了一起,碰撞出铿锵的火光。这云衫客的武功果然不俗,那马刀虽又长又坚硬,在他手中却像是灵动飞舞的马尾,挥扫八方。青城三侠将他围在垓中,不断夹击,剑锋辛辣迅疾,但却近不得他半步。云衫客虽也招招拼命,可毕竟,要拼的是三条命,他一定要抓住最恰当的时机。

赵夕峰很会算,路常安说他自己至少可以拉两个垫背,那云衫客看来绝不容易被青城三侠杀死,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拼个同归于尽,可他给路常安打了个折。而且,他更知道寻找恰当的时机。聪明的人是绝不会选择与别人同归于尽,赵夕峰不仅聪明,还很不愿死。不愿死的人通常都会想法子逃离死亡,可赵夕峰也不是这种会逃跑的人,所以他算的很准。

云衫客每次与别人交手的时候,路常安的双眼,都总是目不斜视地盯着他的兄弟,他那种极度关切又悲愤的眼神。用这种眼神看人,是绝不容易分心的。在双方斗得最激烈的时刻,他的情感也仿佛都已完全聚集在了那一点。

这就是最好的时机,赵夕峰也就在那一刻,选择出手,倾尽全力的一击。

一声低呼,路常安突然双腿一软,往地上跪去,但他还是用双手撑住了,他的额头,瞬间布满豆大的汗珠。

“梅花针!”

“没错,阁下真是好见识。”

梅花针本是唐门打穴暗器中最厉害的一种,这种暗器虽然并不致人死地,但却是在脱身逃困或出奇制胜时,最有效的一种暗器。梅花针通常都专打对方下盘的穴道,令其在瞬间丧失移动,没想到的是,赵夕峰竟然也会用唐门的暗器。而且他这出手的几针,不仅封住了路常安“血海”和“足阳”两处的大穴,还击伤了他的脉络。血管被冲破,经络却又被封,令得气血既不能外出,也无法流动。

这“梅花针”到了他手里,却比本是唐门的人,使得还狠。

路常安顿时感到极度的晕眩。

云衫客忽然跃起数丈,一记势如破竹的“凌云破月”,扫退了青城三侠,直奔路常安而去。

“路大哥,你中毒了?”

路常安本来一直垂着头,看着自己的双腿,这时猛地抬头:“我没中毒,不要管我。”

“不能不管……”

他不仅双腿不能动弹,就连双手似乎也不再听使唤,除了吼叫、痛苦,他什么也不能做。他只恨自己不能从眼睛里射出两把剑,不能用吼声震退对方。因为这时,已有两柄剑从云衫客的后背,刺入了他的肋下,还有一柄剑正当空击落,直戳他的后颈椎。

而这一切,路常安就只能看着,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这变化,赵夕峰似乎也早就已算准了。他射出的梅花针,真正要杀的人,其实并不是陆常安,而是那云衫客。他知道云衫客一定不会不顾姓路的安危,而青城三侠也很懂得趁势追击,一旦看到机会,他们简直比饿犬还要凶恶。

乘人之危这种事,虽然只有小人才做得出来,但他们至少绝不自称君子,因为他们早已得到过很好的教训和借鉴:想当君子的人,必定会吃更多的亏,遭受更大的痛苦。

当空落下的那一剑,寒光凛凛,直透脊椎。

云衫客倒转乾坤,竟在霎那间翻身跃起,刀光忽闪,身后两人的喉颈已被削断。半空中那人还未落稳,云衫客那刀又已砍进了对方的右肩,砍得很深,连骨头都已被砍断。

在云衫客转身挥砍的那一瞬,本来击中他背脊的那一剑,却硬生生地刺穿了他的心口。

白衣带被染成了暗红的血色,青城三侠终于还是和云衫客同归于尽了。长街上静得已能听到心跳声,混乱的心跳。十二具满身鲜血的尸体,躺在秋末微凉的青石地板上,风中裹挟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现在所有的人都已死了,还剩一个,却也只是条等待被宰的羔羊,赵夕峰的眼神忽然变得复杂起来。

路常安的眼睛里像有鲜血将要喷出,但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再喊叫,只冷冷地道:“你要杀温道七一家,就最好赶快先把我给杀了。”

赵夕峰道:“我若不杀你呢?”

路常安道:“那你将很快又会再遇到我们的人。”

赵夕峰道:“还是跟刚才那些一样的人?”

路常安道:“一样。”

“好!”赵夕峰点点头,“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不杀你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2.

又是落叶遍地的路,夕阳已斜,霞光无限,酒色的云海看来就如幻象。

还是那辆金色的马车,赶车的还是那个看来只会赶车的大汉。只不过,马车里这次坐的不只一个人。

“你为什么要带我走?”

“因为我不想你再过那种四处漂泊,卖艺为生的日子。”

“我……我能去哪里?”

“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而且,绝不用再看任何人眼色。”

“可是我……”

“你不用担心,我会让你过上衣食无忧,幸福安定的日子。”

“你为何要这样待我?”

“因为,我喜欢你。”

女孩垂下了头,圆溜溜的大眼紧盯着脚上的绣花鞋,神态中又是慌乱又是惊喜,却不敢再抬头看她对面这个男人。那神态,犹显得楚楚可爱,惹人怜惜。而赵夕峰又正是那种十分懂得怜香惜玉,对女人有很强的保护欲的男人。

“你的歌声很美,以后不许你再唱那种悲凉的曲子。”赵夕峰伸出手去,握住了他的手:“每个人都会有伤心的事,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享受快乐。我要你以后每天都是幸福、快乐的。”她的手被紧紧含在他的手掌中,就像把他们的心都紧紧粘在了一起,永远也再难分开。

男人有时会因为怜悯和同情,而爱上一个女人,甚至会爱的莫名其妙,而又无法自拔。

那女人呢?

无论如何,作为一个男人,最好不要去奢望利用女人的怜悯之心,来换取爱情。若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若不想让幸福的权利永远握在别人的手中,就最好记住这句话!

车马疾驰,白绸的车帘被风吹起,夕阳的余晖照进车厢内,照在这对青年男女身上,温馨而又甜蜜。

爱情总是来的那么突然,令人心不设防,也令人忘记了这漫漫人生路上的一切烦恼和忧愁。

斜阳更绚烂了,风也更柔和了,甚至连颠簸的马车,也像是跑上了平坦笔直的康庄之衢。

过了半晌,大眼睛姑娘才慢慢抬起头来:“我们现在要去哪?”

“去我们的家。”

“我们的家?”

“对,我们的家,就是只有我和你,我们两个人的家。”

家,多么温馨的一个字眼。尤其是对于像她这样一个浮萍般的女子来说,这或许是世界上最遥远,也是最温暖的地方。她曾无数次幻想过那个地方的美好,路过别人房舍的时候,夜晚睡觉之前,甚至抚琴轻吟之时,她都有幻想过。可现在,她真的有家了!

她一直以来的幻想终于就要实现了,这种惊喜交加,如幻似真的感觉,简直已将她的心搅成了一锅沸腾的水。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也实在不知道该感激还是该谢却,她实在太高兴了。

“可是青儿呢?她怎么办?”大眼睛姑娘眨了眨眼,忽然问。

“青儿是谁?”

“你见过的,就是坐我旁边抚琴的那位,她叫林小青,是我的好姐妹,也是我唯一的亲人。本来你们刚打起来的时候,我和她还在一起,可后来看到有人死了,她害怕得很,就跑去房内躲起来了……”

“你放心,她在酒楼里不会有事。”赵夕峰看出了她的担忧和害怕,立即安慰她说,“等这边安顿好了,我会派人去接她的。”

“真的?”

“真的。”

“除了她,你是这个世上待我最好的人了。”大眼睛姑娘愉快地笑着,接着又道:“不过,我知道你的名字,可你却还不知道我叫什么。”

“你……”赵夕峰这时才感到唐突,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我叫竹秀。”她连忙说,脸上还是那种甜美而又善解人意的笑容。

他们的家,并不在奢华气派的赵府宅邸。

赵府也许根本就不是赵夕峰的家,那里只不过是一座巨宅而已,对他来说,那并不是家。

他们现在在另一个地方。这里偏僻、宁静,远处有山,近处有林。林中有花草,有飞鸟,还有一池碧绿透彻的湖水,水面风波未兴,水下有鱼虾在慢慢悠悠地戏游。

他们的家,就在这片湖泊的旁边。

“这里虽然没有青秀俊杰的竹子,却有各种常年盛开的鲜花,喋喋不休的鸟叫和四季都能听到的蝉鸣。”

“这里是不是永远都没有冬季,没有风雪!”竹秀惊叹道。

“你说的一点也不错。”赵夕峰满意地看着她:“这个地方的确从来就都没有寒冬,连风雪都永远止步于林外。”

竹秀瞪大了双眼:“真的么?”

“真的。”

“这可真算得上是一个天大的秘密。”

“而且这个秘密现在又多一个人知道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曾经在这里度过了一两个春秋。”

“你一个人住在这?”

“一个人。”

“那岂非寂寞得很?”

竹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忽然满含柔情,满是心疼。她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看似什么都拥有的世家子弟,内心其实却很孤独,甚至有点可怜。她忽然觉得,她应该给他更多的关怀和爱。

竹秀忽然钻进了赵夕峰的怀里,像一只暖暖的、柔软而又热情似火的小猫。猫总是很自我、独立、孤僻的,只有当它们最渴望爱和被爱的时候,才会变得如此温柔。

竹秀不能算是一只真正的“猫”,她至少也只能算是一只,处在渴望爱和被爱当中的“猫”。

赵夕峰已被她的这种柔情和可爱感动了,他抚摸着她乌黑的青丝,声音竟也变得温柔起来:“以后有你陪着,就不寂寞了。”

竹秀的身子很暖,声音很柔,长长的睫毛在他的下颌有节奏的跳动着。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道:“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不许生气。”

赵夕峰道:“你问。”

竹秀道:“你的兄弟跟那帮人拼命,全都死了,你是不是还会要去为他们报仇?”

赵夕峰道:“你想不想我去?”

她心中自然不想,他不愿与他分开,她希望能够永远与他这样厮守在一起。但她知道他一定会去,因为她也是江湖儿女,明白快意恩仇。所以她道:“你若要去,一定要带上我。”

赵夕峰笑了笑,淡淡道:“第一,那些人并不是我的兄弟,只是我花钱雇来的打手。第二,我也不会去跟任何人拼命。”

竹秀又眨了眨眼:“为什么?”

赵夕峰道:“我若死了,谁来照顾你?”

竹秀的眼睛里又充满了甜蜜的暖意。她本是一个浪迹天涯,无人关心的歌女,她本是一个身世凄楚,善良忧郁的少女,她的心中本来很少有真正开心的时候。可今天她脸上的笑容,却比这十多年加起来的都还要多,也还要更灿烂,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和快乐。

他们拥在一起,连赵夕峰似乎也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幸福。四周一片宁静,大地仿佛也和他们一同沉浸在了此时。

过了好半天,竹秀忽然又问:“那个突然半路杀出,救走那白衣大汉的人是不是很厉害?他为什么只把人救走,却并不来和你为难?”

赵夕峰没有说话,竹秀不会明白,但凡有人从他手里把他要杀的人救走,这就已经是和他最大的为难了。他也并不知道那人是谁,可是他却记得那人的样子,这就够了。

“你还会再去找他们吗?”竹秀又问。

赵夕峰搂着她,坐在湖岸边的草地上,两眼望向夕阳的尽头处,仿佛有些疲惫。他不想破坏此刻的气氛,也不想在此时谈论离别的话题。毕竟,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何不抛开一切,尽情地享受这份短暂呢?

3.

暮霭沉沉,归鸦阵阵。

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一轮新月勾在天幕的边缘。

山间风吹枝叶,沙沙作响。燕承雪的脚步缓慢而又沉重,因为有个两百来斤重的的壮汉搀扶在他肩上,因为这个壮汉,就是本来已死在赵夕峰手里的路常安。救走这个白衣大汉的,就正是燕承雪。

他们这样,已走了很久。

“我们停下来歇一歇。”路常安的脸色并不好看。

“你感觉怎么样?”

“双腿仍是无力,手上的力气似乎已恢复一些了。”

“这山路崎岖,天黑了,路就更难走了。”

“你难道不累?”

“你难道已累了?”燕承雪转过头看了路常安一眼,那眼神分明是在说,你一条如此精壮的大汉,走这点路竟就觉得累了?

“燕兄弟,”路常安也不理会他那眼神,接着道:“我并非是个婆妈的人,你救我一事,路某也不再多跟你客气。可我堂堂一个男子汉,你这样搀扶着我已走了两个多时辰,我心里实在多少总是过意不去。”

燕承雪笑了笑:“大可不必,我只不过不愿晚上睡在树下而已。”

路常安道:“既然你并不愿意睡在树下,那我就有一事不懂了。”

燕承雪道:“哪件事不懂?”

路常安道:“你为何不雇一辆马车?至少我们可以在车上过夜,总比睡在地上强。”

燕承雪皱了皱眉,一副言之有理的表情:“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路常安道:“你并不是没有想到。”

燕承雪道:“我当然想到了。”

路常安道:“你只是身上没有银子罢了。”

燕承雪道:“那我的银子都去哪了?”

路常安道:“你的银子都散给村里那些穷人了。”

燕承雪道:“那些穷人到底有多穷?”

路常安道:“他们穷得已有四五天开不了锅,一两个月没吃过肉,好几年没换过件新衣衫了。”

燕承雪道:“我把钱都给了他们,现在,我是不是变得跟他们一样穷了?”

路常安道:“不是。”

燕承雪道:“不是?”

路常安道:“你至少还没有饿上四五天。”

燕承雪道:“至少我们这里还有一瓶酒可以喝。”

路常安道:“而且,我们的衣衫也还没有破成烂布条。”

两个人忽然哈哈大笑起来,藏在林间暗处的野兽,也被他们的笑声吓得四处逃散。

他们边笑边走,燕承雪突然又道:“看来我们的运气也还不差。”

“什么运气?”

“我们总算可以不用担心睡在树下面了。”

路常安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很快,他也看到了,半山腰的树丛中,隐约有间庙宇的轮廓出现在月光下。

一间残破的关帝庙,案上满布灰尘,香火已断,屋内悬挂的经幡也被老鼠撕咬扯碎,凌乱不堪。但正首供奉的武神关羽的石像依然威武,气势凌人。

一进屋,路常安便挣脱了燕承雪的肩膀,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燕承雪燃起火折,将屋内烧剩的几支蜡烛点着。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屋外静若幽谷。

燕承雪看了看路常安,道:“这梅花针不取出来,你下盘的穴道就永远都冲不开。”

“而且时日一久,我这两条腿也就从此废掉了。”路常安的语气十分平淡,仿佛在讨论的事完全跟自己无关。

“你打算就这样让它废掉?”

“废掉也不打紧,只是我不想再要别人搀着我四处走,所以明日一早你就独自下山去吧。”

“我既然救了你,就不能看着你饿死在这破庙里。”

路常安叹息了一声,接着道:“我也并不想死在这。只不过,这针已深入腿骨之中,我的内力有限,无法将它们逼出体外。”

燕承雪道:“拥有这种内力的,世上有几人?”

路常安道:“据我所知,不会超过六个人。”

燕承雪道:“哪六个人?”

路常安道:“当今武林,内家功夫练到登峰造极的,莫不属少林神僧清智大师,武当冲虚真人两位。余下四位,分别是南海无极掌门逍遥子,天山剑派的沈云沈大侠,关外游侠千面郎君,以及我们白马山庄的庄主。”

燕承雪心想,这人不愧是条汉子。从他将自家庄主的排名放在最后说出来,就不难看出,他外表虽然粗犷,但内心其实是一个十分谦虚的人。因为除了少林和武当两派外,余下四人的武功和名气究竟谁更强、更盛,江湖中根本就还没有定论,更没有人敢妄自排名先后。

何况,就算他为了夸耀本门实力,将他们庄主放在第一位来说,也没人会去反驳。

想到这里的时候,燕承雪自然也想到了曲先生。那些人他虽未见过,却也有耳闻,不过,要论内力修为,他的恩师曲终寻,也绝不会在这些人之下。只是,落霞谷这个神秘的地方,在江湖上始终没人知道,曲终寻这个人当然也从未被世人所提起过。

人在江湖,究竟是有名气好还是没名气好?

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也不是一个绝对的问题。

他心中在想什么,路常安自然也不知道,不过他也并不在意这些。他顺着路常安的话又往下说:“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回你的白马山庄?”

路常安苦笑道:“按我们现在的行程,即使到了白马山庄,我两条腿也早已废了。况且,此去山庄,路途凶险,这次跟随我出庄的兄弟都已死光了,现在我倒宁愿死在这破庙里,也不必再回去。”

燕承雪道:“就算腿废了,你的人至少还活着。要死还不简单,可是要活下去却往往困难得多。你就算想死,我也不能让你就这样死了。”

路常安的眼睛里忽然泛红,声音似也变得有些哽咽:“燕兄弟,你我萍水相逢,承你出手相救,路某已是感激不尽,你又何必……”

“我既然说了要把你带回白马山庄,就绝不会半途丢下你不管。”燕承雪抢着把话一口气说了出来,但却已转过身去,不再看他。

他的脸在对着漆黑的夜空,月光只照在他半边侧脸上,清晰的轮廓,但神情却显得十分奇怪。

路常安也不知他在想什么,他并不了解这个人。但他相信这人一定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子汉,这就够了,其他的又何必再去管那么多?

他看着那尊威严神武的关帝石像,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洪钟般的笑声,竟震得房梁上的灰尘都不住往下落。

“古有关帝爷刮骨疗伤,我今何不效仿之?”

“燕兄弟,你说的对,我若就这样废了,岂非也太窝囊?”

梅花针并不属于那种极细巧的暗器一类,针长两寸有余,打在人身上也有个竹签大小的伤口。入骨三分已令人疼痛难当,何况这针几乎已快穿透陆常安的腿骨,但直到四根针全都拔了出来,他竟连哼都没哼过一声。

燕承雪见过不少亡命之徒,也见过不少铮铮铁骨的悍匪狂人,可他此刻心中,却实在不得不佩服眼前这个满面虬髯的汉子。

这也并不仅因为他的硬朗。

路常安才将腿上的伤口包扎好,忽然就拉着燕承雪道:“燕兄弟,你我有缘,今日又恰逢在这关帝庙中,不如我们就此结拜,你看如何?”

“结拜?”

“我比你大,若不嫌弃,便唤我一声大哥。今后咱们兄弟同富贵,共患难。”

燕承雪还未开口,他又翻开包袱:“来,这里正好还有一瓶酒!”

燕承雪怔了怔,又露出了那种奇怪的表情。路常安却已将案上的两个碗倒满了酒,他转过身来,发现燕承雪仍站在那一动未动,立刻不高兴起来。

“怎地,你难道嫌弃我不成?”

燕承雪并非不愿意,他本也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何况又是像路常安这种豪气干云的硬汉。而且,他心中也十分清楚,这无疑是个极好的机会,因为他这次的任务正是“白马山庄”。

燕承雪的神情看来很复杂,但他终于还是笑了笑,道:“好,路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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