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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20章


程榷交代的事就是让我这几天陪路晨往国外走一趟,最近有一个国外的音乐节发来邀约,是路晨先前去参加一档音乐综艺得到的意外斩获,主办方邀请他和节目里另一支独立摇滚乐队届时在音乐节上合作表演。该音乐节是y国知名的rosemary音乐节,国际上历史最悠久的音乐节之一,业界公认它能代表当今最前沿、最潮流的音乐。

        这一行程自然值得看重,还没正式敲定前路晨已经和乐队关在练习室里排练了大半个月。程榷让我去同步各个部门的人员,点到谁就让谁跟着走,再加上妆发、造型、摄影等等,最后我们几乎带走了一个团队。

        出发当天s市的天气不大好,浓厚的云层密不透风,堆积成一团沉郁的铅灰色,天光被压得苍白黯淡,看上去雾蒙蒙的。

        飞机晚点了一个小时。

        我们一行只能无所事事地呆坐在vip等候区耗时间,我想起来靳潇那一档综艺正好今天播出,就连上机场wifi进入播放平台,想看看他表现如何。

        这档综艺我交给了助理小棹去着手安排,只提醒她不用刻意保持明星形象,靳潇在家喜欢穿什么就让他穿什么,如果从头到脚还套着一身精致的名牌,明眼人看了都会觉得“假”。

        靳潇在s市购置了几处房产,不多,一幢别墅和两套住宅。他选了不时会去落脚的其中一套住宅作为这次综艺的拍摄地。事先助理们去收拾了一下,我又提醒小棹不用布置得太规整,像那些都市剧里一样干净得光可鉴人的大房子只会显得冷冰冰没什么人气。

        收看这档节目的观众大多是艺人固有的粉丝群体,能看到喜欢的人更真实的一面会是她们想要的。

        于是我就看到主持人敲开门,套着身麻袋款墨绿t恤和松松垮垮的运动裤的靳潇顶着一头稍显凌乱的头发出现在镜头前,而他脸上还缀着几滴晶莹的水珠,像是刚还在忙着洗漱。

        即使如此……

        “靳潇哥……”路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语气起伏拉出一声长长的感叹,“好帅啊!”

        我点头承认了这一点。

        路晨瘪住嘴陷入一种幽怨情绪,“他好高,我有希望长到他的个子吗?”

        我慈爱地摸摸他的头,“多喝牛奶。”

        等到快登机的时候节目进行到靳潇向观众介绍他家的几只猫了,这是小棹提议的——把靳潇之前寄养在几个助理家的猫都放回来。

        这年头的爱宠人设吃香得很。

        三只猫,一只曼赤肯——短腿猫,一只虎斑暹罗——脸不会像纯种暹罗黑得那样彻底,一只中华田园“雪里拖枪”——全身雪白只有一条尾巴是黑的。

        靳潇和主持人坐在沙发上聊天,那只暹罗走过来轻巧地往沙发上一跃,伸出前爪踩住靳潇的膝盖,继而伏下身体像一团柔软的棉花糖一样钻进了他怀里。

        而那只曼赤肯跳不上沙发的高度,只有绕着靳潇的双腿来回转个不停,摇晃着尾巴张嘴发出软糯的叫唤。

        靳潇解读说:“它是想吃东西了。”

        主持人问:“或许到了猫咪们吃早餐的时间了?”

        “一大早就喂饱了,”靳潇不为所动,“它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随地都会喊饿。”

        ——嗯,所以我们给它起了个外号叫“猫猪”。

        而那只白猫从一开始就无视了屋里两个大活人,一路踱到了窗边,跳上窗台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眯起眼睛晒太阳。

        主持人的目光落在了它身上,“看来只有这只猫最不亲近你了?”

        “它是这个性格,”靳潇走过去接近那只猫,“一开始无家可归可怜兮兮地跟着我,那时候黏人得很,后来呆久了似乎确信我不会丢弃它了,就逐渐暴露本性了。”

        “但它很喜欢我的经纪人,所以我在外面的时候都把它交给他照看。”靳潇上手去捋那条漆黑的长尾巴。

        他莫名笑了一声,耸耸肩说:“或许是因为他俩性格相近,合得来吧。”

        屏幕外的我陷入沉思:我有小黑那么冷淡吗?

        因为它只有尾巴是黑的,所以叫这个名字,我给起的。

        上飞机开启了飞行模式,画面停顿下来,我琢磨着靳潇的表现看上去还不错,这种综艺难不倒他,只需要尽量回归日常的自己,但又高于真实的自己,他很擅长扮演这一角色,用不着我操心。

        ※※※※※

        到y国之后一切进展顺利。

        和音乐节的主办方见了面、吃了饭,有翻译陪同下进行了一番友好的交流,从他们那里更细致地了解到音乐节的主要流程和核心概念,他们是有大量实践经验的老手,音乐节本身无需我们费心。

        我们负责的环节称得上轻松,只需要负责路晨和乐队的造型,不用做得多精致多复杂,去的是音乐节而不是盛典或演唱会,越简单越干净越好,路晨还年轻,更能显出青春活力。

        又在下塌的酒店附近租了一个场地,安排路晨和乐队继续进行排练,音乐上力求熟稔圆融,能磨合成一个整体。

        音乐节前一天晚上演出者都得赶到现场进行彩排,当天的彩排也相当顺利,台下其他乐队看他们表演时阵阵喝彩,高喊安可。

        回去后我们把录制好的彩排视频翻来覆去又看了几遍,讨论了明天还需要改进和值得注意的地方,确定没什么大问题了,就各回各的房间休息了。

        ※※※※※

        rosemary音乐节不愧为y国最负盛名的音乐节,我在现场亲身体会了这一点。

        人群汹涌如浪潮,半空中猎猎翻滚着各色旗帜,鼓噪的乐点狠狠摩擦耳膜,乐声则直接穿透了耳蜗,如穿堂风一般顺畅地直抵心室,不知是心跳跟上了音乐的拍子,还是音乐在应和心跳声,二者紧密交织在一起,彼此牵引,一起喧嚣,一起震颤,一起迸裂……沸反盈天。

        这无疑是一场独属于音乐的狂欢,空气中每一个分子都被点燃了,热烈而自由。

        这些年我所接触的大多是演唱会,鲜少有机会来到这样的音乐节。同样的场景,只需要一个舞台,一对固有的角色关系——表演者和观众。对比下演唱会更接近于……天文台观月?那舞台中央的月亮是唯一的、独有的,万千星辰围绕着它转动,而它终于可以完全脱离太阳的轨迹,在聚光灯下尽情释放自己的光与热。它供千万人瞻仰,却不会眷顾台下的任何一人,这样才能保有它的美公平地施予每个人。

        而音乐节就像是一场大型的浸入式体验。

        在这里大可抛却国界、抛却语言、抛却距离,也能短暂地抛却现实俗世和烦恼忧愁……将自己全权交由旋律和音符主导,脑海中不剩杂念,只需要用情绪点燃自己。而关键不在于你点燃了身体里哪一部分,只在于享受“点燃”的温度和快感。

        半空中飘扬着一面彩虹旗,被明媚的阳光映射得透明,有如一道真正的彩虹。还有一面黑色旗帜上用鲜红色英文字体书写着《哈姆雷特》里的经典台词——“tobe,ornottobe-thatisthequestion”

        我都没意识到自己什么时候跟着乐声晃悠了起来,这样的氛围里我的心神在不断放松……松弛,融成了一团轻飘飘软绵绵的云絮。舞台上某个乐队的键盘手在间奏里来了一段个人solo,技艺高超,我看着他的双手在黑白键盘上疯狂跃动,我想到的是……

        这一刻我想到了多年前自己将双手按在键盘上的触感和心情。

        有时压抑,有时纵情,有时沉痛,有时疯狂……

        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不见了,我没了像往常一样按捺这个念头的意思,因为身边的每一张面孔上都写满了狂热和兴奋,我的情绪混在其中只是一颗微不足道的芥子。

        我可以自由地放任自己。

        直到路晨一脸亢奋地出现在我面前。

        “羽哥羽哥,我等会儿可以‘跳水’吗?”

        我清醒过来,一口回绝了他:“不可能。”

        而台上的主唱已经甩掉外衣用力嚎叫了一声,冲出舞台高高跃起,把自己和吉他一起奋力扔进了人群。

        一双双手组成的浪潮掀起来一个巨大的涟漪,将他准确地顶在了浪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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