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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燕京


这样一个小小插曲,却解了心蕊的大围,她多年千方百计想让这个宝贝徒弟,可忧虑一点点,安静一点点,好提高一点点的功力。

        千方百计没办到的事,因为岳云,好像可行了。

        但小妮子只会相思。莫名其妙的,话少了好多,不时的,她会莫名其妙的翘着嘴神游天际,小鼻子尖尖,都被她摧残得少了三层皮。

        心蕊,又气又笑,直摇头。

        六月中旬,任她明珠小妮子再郁郁寡欢,也还是马不停蹄地赶到了汴京开封府。

        离那场毁灭性的浩劫已过去三个月,劫后余生的人们,用惊人的隐忍,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必定过去的已过去,活着的人还得要活着,每天的天要亮,肚子要饿,贫穷的老百姓,根本没有时间去哭泣。

        心蕊对自己的定位:女人。

        女人是不管政治的,所以小小年龄的明珠,自然也无多大的爱恨情仇和民族大义,如果不是因为突然出现的爹娘,金人和大宋的那些为富不仁的坏蛋,在她的脑子里都是一样一样的,没有谁比谁好一点。

        也许是因为岳氏父子,明珠对留下这满目苍凉的金人,现在多了种仇恨。看见这些忙碌着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儿,她帮无可帮,救无可救。现在,她倒希望岳云那颗虎牙有用了,可千万要保佑爹爹和娘亲啊。

        还好,桃花门的线索与北上救父的路线是重合的,俩师徒去找那线索时,才发现被金兵烧得渣都没有了。

        但确定了那个她最不想要的坏消息,明珠的爹娘的确被掳走了。还有那个同父异母的倒霉蛋哥哥秦一飞,才刚来与秦桧团圆一年吧,本是想着从此能过个好日子了,却没想天降横祸,福还没享到,却一同被掳。

        勉强算好一点的消息,明珠真的有一大家子的家人了,而且,几个月前都还活着。

        为避免沿途的官民有解救徽钦二帝的可能,完颜宗翰和完颜昌,将所掳君民分为七组,由两路军将二帝分开押送,而随行被押解的宗室,帝姬,官员等等,不计其数也不得而知。

        这样,心蕊师徒俩又是一路追赶。

        金兵所到之处,生灵涂炭,恶行滔天: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被掳夺北行的俘虏们,哪一个不是娇生贵养的千金万金之体,吃穿用度,哪个不是靠别人伺候着,但在金人面前,彻底的沦为了他们的玩物,看见大宋最最娇贵的贵人们跪伏在自己的脚下,只为祈求一口饱腹的吃食甚至只是一口水,金人无比得意,消遣折磨这些俘虏,成为他们的日常乐趣。

        “贵人们”哪受得了这般的苦?

        那时不时显露在小路旁,荒山间的小土堆,让明珠惶恐惧怕,还有那些无数未及掩埋的残体和白骨,更让她看都不敢看,她真的怕,其中就会有自己连容颜都未曾见过的可怜亲人。

        造化弄人,岂是一个“天意”就打发得了的?

        八月,师徒俩终赶至燕京。

        燕京物资丰富,街市兴隆,宫殿华丽,历来是一个富庶的富贵之乡。作为辽陪都,到辽后期,燕京倒成为了辽帝来得最多、停留得最久的都城。金灭辽后,曾归还大宋,不过没两年,又回到了金国的手里。

        宫城内燕角楼,金国国相、西路军副都元帅,完颜宗翰暂时居住在这里。

        他生得高大勇猛,典型的北方游牧民族的健硕体格。可与大多完颜贵族不同,他还善谋略,对脑子的支配,在大金国堪称翘楚,因而位高权重,金国郎主完颜晟,都要畏他三分。

        “大郎,这匕首做工如此精致,又锋利无比,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啊。你干嘛不交给你阿爹,却给我送来?”

        完颜宗翰把玩着手中那渗着一缕寒光的匕首,轻轻一划,桌面就下了一个角。

        一个慵慵懒懒,大概十八九的少年站在一旁,嘴角挂着一丝浅笑,说:“小子今儿才到,还不知阿爹与各位叔伯们居住在哪里,就想,不如先见着谁就献给谁,当是它自己找了自己的主人,应的是一段缘分。

        这不,先见了国相大伯,这就是缘分。

        现今这次南下,大伯大胜而归,天下哪还有什么宝贝入得了大伯的眼,不过是一趁手的小玩意罢了,大伯见笑了。”

        这语气,不急不缓,不高不低,听得人心里暖洋洋的,舒坦。

        完颜宗翰了解完颜亨,自然不会真信是什么缘分,但这份专属孝心,他喜欢,而这淡淡的马屁,也拍得他很受用。

        “小辈中,就你小子最会说了。”完颜宗翰满意地打了个哈哈,笑着说:“这次围困开封城,轻松的就捉拿了那南蛮子的两个皇帝,你阿爹出了大力。是你的主意吧,这种鬼点子,你阿爹可不会。南蛮子的那一套,还是你比我们懂,一个张邦昌,居然能抵十万大军,好小子,你是怎么知道他能投靠我们的?”

        完颜亨笑道:“我只是随意的给阿爹提了一嘴。而且人的本性,越老越怕死,大伯都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了,他敢不从?只是可惜,他还是没福气,就这么死了。”

        宗翰点点头,私底下他可得了张邦昌不少的好处,就这么死了,确实可惜。但也不想去讨论一个死人,人都死了,再可惜也没价值了。

        他欣赏完颜亨,问:“怎么,你阿爹还不许你回来?你的兄弟们,哪个没自己开衙建府啊?四弟要再不识人,我可把你硬抢了!”

        “哪有,小子游散惯了,现在刀都不能提了。打打杀杀太危险,还是做我的逍遥公子,游逸天下,喝酒行乐,更有趣。”

        “呸,你小子,七八岁就独自杀了几头恶狼,救了你弟弟的命,我完颜部,到现在都还没有出比你更凶猛的人了。我们是马背上的勇士,马背上打下的天下,怎的?大郎,与那南蛮和尚学了几年功夫,倒把我们完颜部的血性都学没了?不敢上马,不敢杀生了?”

        “那是师父杀的,才救了小子的命,确实不是小子的能为,大伯又取笑了。”

        完颜亨淡淡答道,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还不在乎地对完颜宗翰做了个恰到好处的鬼脸,既不放肆,又很能表达自己态度的拒绝了完颜宗翰。

        他知道宗翰喜欢他,差点还把他收为了义子。

        女真的传统是同代相传,兄终弟及,必定得要是嫡系,才有即位的可能。所以,纵使他完颜宗翰,有拥立太祖开国建业的不世功绩,现今位高权重,终归也不过是国相之子,只能沉浸在那点,连金太宗都怕他三分的沾沾自喜之中。

        完颜宗翰,真没有别的野心。

        完颜亨的阿爹,是太祖的四子完颜宗弼,称四太子,是庶出。所以,无论这四太子近年来拥有怎样的盖世英勇,立有怎样的不世奇功,他终不过是四太子,这一脉,最终也只有封王的机会,没有称帝的可能。

        与完颜宗翰一样,他阿爹完颜宗弼,也没有别的野心。

        完颜亨也没有野心,只不过他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有自己不一样的理想,有自己的——大格局。

        他的大格局:天下,不一样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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