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凶我


温情五官生得精致小巧,皮肤雪白细腻,嫩得能掐出水来,就像喝露水长大的仙女。身子骨架偏小,所以尽管已经生了孩子,模样却比有些大学生还要小。

        待她结束通话,明浩一边将车开得飞快,一边歉疚说道:“对不起,耽误你去看望老师了。”

        温情瞥了眼后视镜里男人真诚的眉眼,怒气消了些,但心中仍意难平,没好气道:“差点就被你撞死了,到那时你就算说一万次对不起,又有什么用!”

        “是是是,你说得对,我下次一定注意,再也不走神了。”明浩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用这种口吻跟别人说话了。

        通常都是别人巴结讨好他。

        说这话的功夫,他一直看着后视镜,温情看到前面的障碍物,吓得失声大喊:“小心前面。”

        明浩一转头,发现车头还差一点就撞上护栏上去了,要不是他反应敏捷,铁定要出车祸。

        温情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我说你能不能专心点,你简直就是马路杀手嘛,像你这样的技术,就应该请个司机,你这车至少也得千万起步吧,要是撞了你不心疼啊。”

        明浩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有钱,下意识脱口否认道:“这不是我的车,我……就是个司机。”

        “……”

        温情嘴角抽动了下,满眼不敢置信。

        又歪头打量他一眼,这器宇轩昂,尊贵内敛的哪里像司机了?再说谁会要一个不能专心开车的司机呀。

        温情撇撇嘴,心想:“他是司机,谁信呀,司机能穿得起十几万的西装,戴得起几十万的手表?”

        不过这话她没说出口,怕又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明浩见她不说话,知道她肯定不信,于是又说道:“没错,我不是司机,但这车不是我,是我一个……亲戚的,我借来开开。”

        温情不搭理他,车是不是他的,她一点兴趣都不没有,脚踝痛着呢。

        明浩怕她嫌吵,后面也没再说话了,到了医院后,先扶她去跌打科,再跑去挂号缴费。

        不知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还是因为心情紧张激动,能将帝都首屈一指的明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明浩,竟然像个初涉世的毛头小子,忙得像无头苍蝇一样。

        这种紧张中又带着点新奇的感觉,他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未曾体会过了。

        温情在做检查时打电话给小方,让他到医院来接自己。

        明浩听到她让人来接,不能亲自送回家,便趁着医生还在治疗,跑去附近买来一束花。

        “我撞烂了你的花儿,这束送你。”明浩不由分说塞到她手里,见她要推脱,便道:“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收回,你不要就扔了吧。”

        温情最是爱花之人,怎么可能舍得扔下,“这不是你送的,是你应该赔偿给我的。”

        “对,是赔的。”明浩只要她收下便好,至于什么说法不重要,“对了,我叫……孙浩,是帝都人,你叫什么?是雁城本地人吗?”

        从温情标准的普通话里,听不出是哪儿的口音。

        “我是雁城的。”温情不打算告诉他自己的名字,以后又不用见面了,知道也没用。

        “你不说名字也行,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我撞了你,一定要负责到底。”明浩道。

        “不用了,医生说了没什么大问题,你买的药酒就可以擦好了。”

        “那不行,万一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真的不用了,崴了而已能留下什么后遗症,就算留下了,我自己也有钱可以治好,不用你负责了,你只要以后开车专心点,别再撞着人就算是积德行善了……好了,司机来接我了,不用你扶了。”

        明浩不敢再纠缠,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瘸一拐地走到来接的司机面前。

        小方赶紧上前接过花儿,伸手扶着,“太太,就是那个人撞的您?”

        他看向站在原地的明浩,感觉有点眼熟,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看见过。

        “嗯,没事了,崴了一下,现在好多了。”温情怕他的冲动劲上来,过去揍人。

        如果小鹏在的话,有人扶着温情,小方一定会过去教训那不长眼睛的家伙一顿。

        ——

        明浩看着车子开得不见踪影,这才往自己的车前走去,此时已是暮色四起,便没有再去雁大,直接回顾氏旗下的帝宫酒店。

        下车前,他带走了那束摔坏的香水百合。

        电梯到达四十九楼,阿华迎上来,正要打招呼,看到那束烂花,瞪大了眼睛,“大少爷,您这是?”

        “老天爷送我的礼物。”不苟言笑的明浩笑着道。

        这一趟出去得太值了。

        阿华摸不着头脑,一头雾水地替他打开房门,然后习惯性地去接来放下,明浩双手一退,跟宝贝似的不让碰。

        “出去吧。”明浩把人打发走,将破败的香水百珍重地插进花瓶里,然后将花瓶搬到卧室,放在床头柜上。

        阿华过去跟明敏说了明浩的反常,明敏不信,等到明浩出去后跑过去看,见花都烂成那样子了,便将她房里的百合拿过来,心想哥哥回来见了一定会夸她贴心。

        明浩到了楼下,发现今日脑子真的是不行,连手机都忘记带了,便返回去拿。

        一眼看到那完好无损的花,气得脸立马黑成锅底一般,大声质问:“谁动了我的花?”

        阿华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完了,赶紧跑进来,畏畏缩缩道:“可能是……是三小姐。”

        除了明敏,谁有那个胆子丢他的东西?

        “丢哪儿了?”明浩又问。

        “在外头的……”

        阿华话未说话,明浩已经一阵风似的跑出去,从保洁手里夺过那束已经不剩下几片花瓣的香水百合。

        饶是如此,还是捡了回去。

        四十来岁的保洁,吓点被这个男人吓出心脏病来,待走远后不满地小声嘀咕道:“有钱人的怪癖真多,中午买些好花全丢在这里不要,现在一束掉光了的花又来拣回去,到底是什么毛病?”

        待将几近光秃的枝插回瓶里,明浩拿起那束好的花走到明敏的套房,扔到桌上,冷声道:“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进我的房间,更不许随便扔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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