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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九爷


英珏玖赋闲在长安城西的御赐府邸已有多日,他除了练剑练刀真不知道干什么!想在花园种花,结果把未开花的洛阳牡丹当杂草除了;想在做点生意,结果人家看着他提着大刀长剑摆摊,谁也不敢上前来买;想去醉仙居喝个小酒,结果醉仙居最烈的酒对他来说,跟白水没什么区别;晚上去街边听个小曲,结果听着听着自己在楼上睡着了,唱曲的人什么时候散了他也不知道。

        终于熬过一个月,英珏玖前去探望兄长,发现原来他兄长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人,将整个府邸操持得井井有条,连屋檐的蛛网都是按照他喜欢的样式来改造的。反观英珏玖的府邸,则是杂草丛生,地面满是落叶花瓣,而廊柱子上则倒是剑刃的划痕,其实他是在练剑时无意中划上去的。

        而且他兄长家里经常有朋友来拜访,三教九流各路人员都从大门进进出出,甚是热闹。他家则是门可罗雀,甚至他连门都不怎么出。英瑾瑜开宴会一般也会叫英珏玖过来坐坐。可是英珏玖来是来了,就是融不进宴会热闹的氛围,他只好到屋顶去看星星,到后园去看花来打发时间。

        “兄长,你可真悠闲!”某日,他看到兄长在读书写字。

        “那还能怎么样?咱们好好享受生活,让监视的人放松警惕,也许过个五六年陛下就会忘了我们。”

        “我做不到。”

        “你自小就天赋异禀,十二岁就屡建奇功,因此自然是受人敬仰,性格耿直,不屑于权谋斗争,但是你要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权谋。这话你与我说说就行了,在外边可千万不能这般直率。”

        “知道了,兄长。”

        “唉,之前在边疆领军之时可没见过你这样傻气的一面。”

        “兄长,我我也不知道自己了,在长安闲置什么事也不想做。”

        “算了,这不怪你,你从小就在军中长大,平日里相处的也是军中人,直率简单,到了普通生活不适应也是正常。我听说好吃的好玩的地方当属迷烟楼,你要是真闲得慌,可以去瞧瞧,说不定会找到你的心上人或是志同道合之人。”英瑾瑜提笔书写,写下迷烟楼三个大字,嘴角露出诡秘的笑,他觉得可能是英珏玖精力旺盛,不如让他谈一场风花雪月,化解寂寞,况且迷烟楼里的姑娘个个都是深藏不漏,如果九儿能娶一个也算是福气。

        “兄长,你没骗我?”

        “我骗没骗你,亲自去看看就好,况且在用兵打仗中,你可算兵家诡道的行手,怎么会被我这点小伎俩骗到呢?”

        “一起去?”

        “不不不,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你要是不想一个人去,我可以上书陛下,让祁王带你去玩。”

        “不,不要!我才不想跟那种人混在一起。”英珏玖一听祁王,就立即拒绝,因为就算他从来没有到过长安,也听过长安第一风流人物——宁栖晚,他的名声在塞北传得很广,多是一些风流艳事,其中还有一段叫《兰台戏蝶》,更是让人津津乐道,说的是他与兰台御史勾勾搭搭的狗血事。英珏玖对这些不感兴趣,但总会不知不觉听到一些,比如在巡查军营的时候听到,比如在北亭关的街道上听到,再比如在他家兄长的宴会上听到所以他对这个宁栖晚心里更多的是躲远点,绝不招惹这类人,以免败坏自己的好名声。

        他可不想成为这类话本和小调的主角!

        英珏玖回来的路上,注意到了身后两个跟了自己一路的人,有心想戏弄他们一下。于是趁着集市人多,溜进染坊,从染坊的东边翻墙离开,又到成衣铺子换了身白色麻布衣服,大摇大摆地离开。

        他走到迷烟楼前,看了一眼,从外表上看大概知道这是一个青楼,但是就他所掌握的信息来看,这里可是当年大夏最大的情报中心,在大夏统一天下的战争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是不知道现在是否还在运行,不过以他的身份恐怕还无法接触到迷烟楼的核心。

        所以兄长叫我来这儿,是想让我暗中打探一下迷烟楼的内部情况吗?

        他从容走进迷烟楼,转身时无意间注意到了迷烟楼对面的角楼上有人挥舞了几下白旗,像是在发信号。

        与此同时,跟踪的两人发现目标在染坊消失了,赶紧报告给上级,全城的眼线开始搜索英珏玖的踪迹,终于有眼线发现了他的踪迹,发信号:目标在迷烟楼,白衣。

        两人确定目标位置之后,蹲在迷烟楼门口两边,装作休息的行人,其中一个问:“咱们还追吗?”

        “不追了,进了迷烟楼,咱们管不了。”

        英珏玖生于漠北,长于漠北,除了行军、打仗、练剑、研究兵法外,对其他的事一概没兴趣,看到这么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围上来,有些不知所措,只好摆出一副在战场上面对敌军的威严。

        姑娘们感觉到了这人身上的杀气,有些害怕,纷纷退下。

        只有管事的中年女子上前问:“这位公子几个人来?”

        “一个。”

        “那您有什么需要?我们这儿有会唱曲的,会弹琵琶的,还有”

        “有敲战鼓吹号角的吗?”

        “这确实没有。”老板第一次听说有人想听战鼓号角。

        “算了,上你们这儿最好的酒菜。”

        “雅阁还是平阁?”

        “有什么区别吗?”

        “有,雅阁贵但是环境好,有歌舞乐,平阁相对嘈杂一点,您看您需要哪一种?我们一定帮您办妥,包您满意。”

        “平”英珏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个声音打断他,“老板娘,这个客人我请了,他的账都算在我这儿。”

        英珏玖心里嘀咕怎么会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他回头一看,说话的是个红衣男子,墨色长发极其随意地散落在肩上,脸色苍白像是敷了一层粉,在这个时代,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因此男子傅粉施朱很常见。他右手拿着一把金丝折扇,扇骨是上好的黑檀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种病态,他对着英珏玖笑了笑,目光却一直落在英珏玖身上,上上下下扫视良久,几乎要把人看穿不可。

        “阁下贵姓?为何请我?我们认识吗?”英珏玖盯着红衣男子的脸看了许久,自己印象中从未见过这人。

        红衣男子拂手叫跟班去办理相关的事情,左手拉着英珏玖的手上楼,边走边说:“九爷说笑了,我认识你,你倒未必认识我。在下丁西免,是长安城里最大的茶商之子,因仰慕九爷大名,今日未曾想竟有缘分在此相见,所以特来结交。我还以为九爷不近女色。”

        英珏玖的脸色原本还好,听到最后一句就有些不自然:什么叫我不近女色?难不成那些闲人又给我编排了什么传闻不成?他一向看重自己的名声,自然不希望自己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传闻出现。

        “九爷,你怎么了?”

        “没事。”茶商?英珏玖多留了个心眼,看着这个茶商之子,除了对方的自我介绍外,其余一概不知:“你如何得知我是九爷?”

        “九爷您自漠北被陛下召回的事已经是满城皆知,至于您今日会出现在这儿,自然是我从别处买来的消息。”

        “买我的消息?有趣,花了多少钱?”

        丁西免用手指比了个二。

        “二两银子?”

        “不,是二百两银子。”

        英珏玖有点镇住了,他的行踪竟然会有人愿意花二百两银子买,他忍不住以一种看败家子的眼光看丁西免:“值得吗?”

        “很多东西是不必问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为你,为我所仰慕的人,就是倾家荡产,也愿意!”丁西免的手一直抓着英珏玖,一直到了雅间才放开,“到了,我刚刚听你说想听战鼓和号角。来人,抬上来!我为你准备了《秦王破阵舞》。”

        英珏玖越发觉得这确实是个败家子!

        席间,丁西免与英珏玖对饮,后者只是默默地在喝酒。

        “九爷,你不开心吗?”

        “嗯,不是!不,也算是吧。”

        “酒不合适?”

        “嗯,不够烈。”

        “九爷,烈酒伤喉。歌舞还合适吗?”

        “嗯,还好,就是缺少一种气势”

        还未等他说完,丁西免补充道:“属于边关的气势与雄壮?”

        他点点头,丁西免莞尔一笑:“我也这么觉得。”

        “你去过漠北?”

        “去过,小时候去过一次,我家是做茶叶生意的,遍布全国。”丁西免边说边看着对方,看到对方没有怀疑的神色,便欣然站起来,脱下外袍,撸起袖子,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战鼓前,夺过鼓槌:“九爷听好了,我来试试!”

        他双手举起鼓槌,狠狠地往鼓面敲去,震动的鼓面一起一伏,牛皮面上出现了很多跳动的微尘,力气够足,声音够大,整个雅间都是战鼓声。

        英珏玖心中有些颤动,仿佛又回到了北亭关的岁月,战鼓与号角连天,风沙与霜雪扑面滚来,他忽然对这个有钱的败家子改变了一点印象,好像也不是一无是处。

        丁西免的脸有些红,他很久没有那么卖力地敲鼓了,豆大的汗珠一颗颗从鼻尖滚到鼓面上,他觉得握着鼓槌的手有些疼,可能是磨破皮了!他的目光一直在英珏玖身上,半开玩笑道:“九爷!够了吗?不够的话把我杀了给你助助兴!”

        英珏玖爽朗地笑着,站起来,左手把酒:“敬你一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他拔出舞者的剑,寒光闪过屋子,闪过每个人的脸,其他人都有点胆战心惊,担心九爷会不会喝醉酒了真把敲鼓人的玩笑话当真,杀了他来助酒兴,赶紧躲到一边。

        丁西免敲鼓的劲儿丝毫没有减弱,他自然不怕对方真把他杀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和自己的眼光。

        英珏玖拔剑起舞,随着激扬的鼓点舞剑,就像在沙场中无数次与敌军厮杀一样认真。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舞剑的人累了,敲鼓的人更累:“现在可以好好喝酒了吗?”

        “行。”英珏玖收剑入鞘,倒了两杯酒。

        丁西免放下鼓槌,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都被鼓槌磨破了,而鼓槌上沾染着他的血。他轻拢手掌,挡住自己的伤口,接过英珏玖递过来的酒杯:“能得九爷赐酒,是我的荣幸!”

        “以后你就是我英珏玖的朋友,不必叫我九爷。”

        “那我该叫你什么?阿玖?九哥?九儿?玖玖?”

        “算了,你还是叫我九爷吧。”英珏玖发现这个确实是个不太聪明的商人子弟,心中的提防也放下了大半。

        “叫爷显老,你长得这么美,还是九哥合适。”丁西免有点累,漫不经心地背靠大堂鼓坐下,酒从杯中洒出,流到他手上的伤口时,火辣辣地像撒了盐似的,赶紧松开手,杯子掉落。

        说时迟那时快,英珏玖弯腰,伸手,稳稳当当地将酒杯接住:“你手受伤了?”

        “没事!我只是手抖!”丁西免将自己的手拢成拳头,想藏起来。

        英珏玖抓住欲躲藏地手腕,翻开对方的手,只见手掌上的血和肉都糊成一片:“真够娇气的!”

        “这不是本人细皮嫩肉,养尊处优,哪里比得上九哥长年在外,日晒雨淋的,早练出一身铁皮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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