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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何终的身世


乡下的早晨,总是弥漫着冷冷的白色雾气,比起大城市的喧嚣吵闹多了一丝静谧美好,像蒙上面纱的仙子,让人看不真切。

        清晨的露珠挂在栀子花瓣上,摇摇欲坠的,似是击破黑夜的最后一丝力量。

        何终在稻盛县过夜的第一天清晨,是在夕岚父母的忙碌声中醒来的,翻身看看左边的位置,外面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透过她,他看到了未来。

        夕岚很好看,他是知道的,特别是她那乌黑如黑绸般的长发,因为她一直都很爱惜她自己的头发,即使是在最穷的时候,也不忘护理它,所以他第一次见到她时,才会觉得她带着光,带着吸引他的味道。

        夕岚坐在梳妆镜前,盘好自己的长发,穿了一身朴素至极的碎花上衣和一条月白色的长裤,她注意到何终的视线,转头看他,嘴角噙着笑。

        “你醒了?”

        “你怎么不叫我?”何终翻身起来穿鞋,语气中有一点点埋怨。

        “本来是想叫你的,但爸妈想让你休息会儿,你本来身体就不怎么好,今天我和妈要去插秧,你就不必跟来了。”夕岚按住他的动作,把他抱回床上,捏了捏他光滑细腻的脸,笑意融融。

        “我也要去。”

        何终气呼呼地鼓起腮帮子,不禁让夕岚联想到仓鼠这个物种,顿时玩心大起。

        “田里有会吸血的水蛭哦,你确定要去?”

        听到水蛭,何终的脸煞得一白,但还是倔着性子要去。

        “我…我要去,我得保护你。”

        听到他这个理由,夕岚有些苦笑不得,妥协道:“那好,但是你不能下田,知道吗?”

        “嗯嗯。”何终萌萌的点了点头。

        等何终与夕岚收拾好,雾气弥漫着的乡间已经变得明朗起来了,夕父夕母手里拿着插秧的红线,夕岚一手牵着何终,一手提着秧苗,紧随其后。

        “唉,都让你这个娃娃先休息老,啷个不听话勒。”

        到了田间地头,夕母看着已经被晒得一脸通红的何终,急忙喊他上去田垄坐着,夕父也在一旁帮忙测量秧苗插的距离。

        夕岚看了,先把手上握着的这一把苗插完,就着旁边的河水洗了洗手,抬脚上了田垄,从一旁放着的包裹里,窸窸窣窣好一阵,拿出一顶遮阳的草帽盖在何终毛茸茸的脑袋上。

        夕母一看,打趣道:“你就知道给他备着,都不心疼心疼你老汉。”

        “没事,城里人嘛,金贵,不像我们农村人粗糙惯老。”

        夕父忙为何终说好话,毕竟是自家女儿喜欢,还是对照顾到点。

        “行了行了,你们也有。”

        夕岚揉揉何终的脸,转身又好一阵翻找,从中拿出另外三顶帽子,自己一个,夕父夕母各一个。

        夕家的田虽然大了些,但由于三个人同时操作,所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本来自夕岚成为总裁后,想把父母接到城里来一起住的,但夕母好说歹说怎么都要留在这里,夕父自然也是听从夕母的意见。

        夕岚也没有办法,就重新在这里给他们建了一套别墅,还请了保姆来照顾他们,但保姆干了没几天,他们就辞退了,说是喜欢自己动手,不需要保姆。

        何终和夕岚结婚的日子已经被夕母订下来了,就在3个月后,说是黄道吉日,无论是做什么都是合适的。

        夕岚和父母插播完秧苗,看看田垄的何终,已经热得快睡着了,还说要帮夕岚,帮着帮着,整个人都快化掉了。

        他们在稻盛县待了差不多5天,期间帮夕父夕母做了不少事情,也了解到一些夕岚小时候的事情,听夕父说,之前夕岚还在城里走丢过一回,因为那是候还小,夕岚并不怎么记得了,但至今任被父母记到心里的,那可是夕岚的黑历史。

        何终听了,只觉得后怕,万一夕岚被拐了,他就遇不到她了。

        因为工作的原因,夕岚就带着何终先回去了,虽然身体上还是有点不舒服,但好歹比来时好些。

        至于何终父母那边,夕岚虽然想直接偷偷去偷户口本的,但总归对何终的名声不太好,所以她还是正经的挑了个日子去何终父母家。

        何终的家庭是重组家庭,父亲又是一个喝酒赌博的,那次在雨里见他,就是因为他父亲的债主追债,何父又脾气暴躁,从小的时候就开始家暴何终,如果她那次没有看见他,她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何终的家庭情况。

        何终的母亲也是因为何父家暴,才会在何终不过六岁的年纪,就撒手人寰,留下何终一人独自面对这样糟糕的人生,养成这样自卑的习惯。

        而重组家庭的继母,因为何父长得不错,还装得一脸绅士,何终害怕她重蹈他母亲的不归路,就明里暗里的阻止他们在一起,继母刚开始对他还很好,但就因为这个原因,导致继母对他的印象也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讨厌。

        所以到最后,他还是没能成功阻止继母嫁给何父,何父也是装的挺久的,直到继母生下一个孩子后,他才渐渐暴露出本性,开始打骂继母,而继母也把何父打骂她的委屈和愤怒通通转移到何终身上,对何终这个人,更加的厌恶不喜。

        何终的病有一半都是继母所造成的,所以,夕岚从来都不想带何终回去他那个所谓的‘家’里。

        她那么宝贝的一个人,那么喜欢的一个人,被他那极品一样的父母折磨了整整二十五年,她怎么可能会愿意带他回去,可结婚毕竟是终身大事。

        所以,她最终决定听何终的意见,去见见他们。

        何终带着夕岚回到了他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地方,是一个很小的灰色洋房,外面很素洁,但总是让人感觉,萦绕着不详。

        因为继母也不是吃素的,所以为了她的孩子,她并没有和何终的父亲离婚,只是让人给何父一个教训,偶尔会回来一趟。

        “叮咚!”何终努力控制住发抖的手,用力按响门铃。

        夕岚见状,紧紧地揽住了何终的肩膀,似是在告诉他,她在这里,不要害怕。

        “谁?!打扰劳资喝酒?!”

        等了没多久,一个粗旷的声音从门内传来,一打开门,一股浓郁的廉价酒味铺面而来,夕岚嫌弃的捂住何终的鼻子。

        可不能把她家小白脸吓到了。

        这就是何终的父亲?

        夕岚盯着何父上下打量,除了脸长得好看了点,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腐烂变质的味道。

        估计何终能长成这样,他的母亲有很大功劳,何终一看见何父,身体就不受控制的开始发颤,这种窒息的感觉,仿佛已经刻入了他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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