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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争


杨绛翻译的兰德的诗:“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还不习惯有这样的气魄。

        我的成绩自初中一年级上学期的半期考试后就再也没有顶尖过,有好过,有真的还不错过,也时常都有偏科的现象,但就是再也再也没有顶尖过。所以在看到一本书提到“递减代偿”的概念时候,我突然就觉得,身上又多一个诅咒。

        小学是语文班主任,语文是我们当时最重要的学科,然后就是数学。可能学校深谙“表述”的重要性,而我则是其中差生中的差生,每天下午第四节课是自由活动课,我永远是在窗外的柜子上趴着重新默写作文节选/诗歌的常客,甚至久了有了自己的专属站位。数学是在五年级之后才好起来的,虽然一直数学不差,但是一直也算不上好。五年级的时候换了一个数学老师,据说是以前实验班的老师,但因为学校的调整,沾了同学家庭的光,来辅导我们这遥遥远远落在最后的“九”班。喜欢数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喜欢别人追不上自己的样子,喜欢那种自己是聪明的感觉。时任老师的姓我已经记不清了,但她的略带嘶哑的声音,平平的普通的带着一些斑点的样貌还记得很清。她会教我们很多所谓“超纲”的内容,会教我们向量,甚至当时的一个晚自习实验课程,同她一组备课的老师教我们怎么去推倒一个无限循环小数是哪两个数相除的结果。我记得当时去验证算法的时候,遇到一组数,除到后面,往前进一位不行,往后退一位也不行的“悖论”局面。这是后来特别后悔的一件事,即那好像是什么数字界的秘密宝藏,宝藏的大门被我打开,又被我果断关掉。

        说的远了,我是要说我的成绩从初一前期起就再没顶尖过了。直到后来,所处的环境越来不如之前,我开始成为矮子里的“高子”。我开始成为所谓“学霸”,我开始被一位还算有交集的人称为“优秀”。的确,努力去成为优秀是我在新环境里唯一能做的事,毕竟没有那个条件挥霍,也总有比我更能挥霍的存在;况且,人格魅力在我这里,总不是一个加分的项。而且,被夸优秀总是诚惶诚恐,因为知道这是不详的预兆,我清楚明白自己几斤几两,和理想真正优秀的人差距多远,愈发想逃离当下环境,挣脱出去。

        但内心还有股争意的,如果是有喜欢的女孩,我会去争;如果是自己的未来,也会去争。现在成长的可能是,对于接受争取不到后的坦然,和抵抗对尚未争取就失败的不甘的决心。

        回头看了一下,这篇全是废话,辛苦你看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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