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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1、如果可以,一天想黏你24小时(1)


如果给你三天时间,你想干什么呢?

        俩闺蜜眼中的花痴女徐瑶瑶:那我肯定是想要天天跟着男神黏在一起咯。

        无动于衷的闺蜜一定会无情的揭穿双眼冒爱心的她:你男神都还不太认识你,人家可不愿意跟你黏在一起。

        那你可是小瞧本公主了,因为已经单独跟男神天台连续“约会”三天!哈哈,完美!

        从钟子书回到家里的三天,听到最多的名字就是冷智成。每天都被迫听“偶遇”男神的情形。她真的每次都有认真的回怼,试图挣扎让那陷入爱情的小妮子闭嘴,但是显然每次结果都是不如她意。试问,每天都在一个空间里办公,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三分之地能会遇不上?!

        还是坐在她那张公主大床边上,徐瑶瑶说起自己的男神那自然是一脸娇羞,时不时拿着可怜的公仔往自己那人畜无害的脸蛋上蹭蹭。

        不过去新公司上班3天,不对,这妮子根本不是去上班的!每天下班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对着把旅游行程退掉回家休息的钟子书侃侃而谈,谈啥?自然是谈她的男人。

        是的,瑶瑶口中的那个未来孩子他爸。讲俩人如何“偶遇”,如何四目相对,如何一点点慢慢的变熟络。从第一天她得知总裁大大每天都喜欢去露台喝咖啡闲憩,于是她每天都装做特别自然的“偶遇”。可以不夸张的说,在没认识她男神之前,她喝过的咖啡加起来都没有10杯!每天拉着钟子书给她科普咖啡的基础知识,临时抱佛脚,为了聊天的时候不被“识破”。

        林清妍倒是每天都被两个活宝给逗笑,这俩妹妹,一个22岁,一个26岁,一个乖巧伶俐,一个冰冷傲气,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没尝过恋爱的甜与苦。

        这边瑶瑶滔滔不绝的说起男神,那边书书是爱听不听而一副欲拒还迎的敷衍模样。

        一冷一热的碰撞,对她而言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瑶瑶,同样的话题你已经说了三遍了。”林清妍漂亮的小脸蛋穿插过二人之间的缝隙,“书书特意回来可是要庆祝你初次踏入社会做个打工人的呢,我们是不是应该出去庆祝嗨皮了呢!”

        “还有书书,连平平无奇的瑶瑶都找到了喜欢的人,你这脸蛋你这身材也是时候找个男人给他占占便宜了吧!”

        “就我这身材还算是平平无奇了?”徐瑶瑶双手在胸前比划比划,咳咳,就还过得去啊!哪有表姐说的那么夸张。

        “男人这个话题不感兴趣,还是去逛街吧。”

        表姐妹俩默契的对视一眼,没趣,一看还是没有男人。

        郑帝元3天的日常:

        家---家里的创作室---结束

        当郑帝元从创作室出来的时候,不多不少,正好8点。

        饿狼关了三天,是时候出来觅食了。走到厨房一看,空空如也。

        很巧,正当他愁吃什么的时候,手机亮了起来。

        “陈姐,这么晚怎么了?”他窝在创作室里没有出来过,那肯定是没注意到,阿姨已经3天都没来家里了。

        “元哥,我是陈姐儿子,前几天忙得忘记给您说了,我妈妈从楼梯摔了下来,崴到脚而且骨裂,现在打着石膏躺在床上呢。医生给我们说让我妈妈在家休息,这一个月都不要走动了,所以来不了家里做家政工作了。”

        “没事没事,你让陈姐好好休息,身体健康要紧。”

        又是一个3天过去。

        从mars提出要修改主打曲开始,窝在创作室里,闷头一晃神就3天过去了,正好把成员们的创作意见融合在一起。

        不过这也都习以为常了,空荡荡的房子里,静悄悄的,就连倒杯水的声音都很响亮。

        3天能干什么?

        对张藕涵来说,连续搭了10个不同的场景,对工作的热忱度已经爆表了。每天从早上8点忙到8点,嗷,整整半天都拿着物料在跑来跑去,终于可以回家短暂的休息。当她从包里掏出手机时,突然指尖传来的金属触感让她想到了某个暂时遗忘了双方的那个男人。

        从上次会所见面不到5分钟之后,俩人电话,短信,片场,没有任何联络与交集。

        只是这笔,总该还给别人吧。

        秒接?

        在张藕涵再三犹豫了之后拨通的这个电话,居然郑帝元秒接了。不是号称日理万机吗?

        “嗯,那个,是我。”因为突然接通的电话,张藕涵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如何开口。

        “你打这电话总归不会是要学习怎么自我介绍吧。”

        碰巧空闲下来的他,手里捧着电话,一看不是他不想接的电话。

        “懒得跟你扯那些有的没的,”突然接通了电话,她显得有点措手不及。“你没发现你的钢笔不见了吗?看这笔帽的磨损程度,怕是你经常用到的吧?上次掉在乐华包厢,笔在我这了,什么时候有空来拿走?”

        这一秒前,电话那头的他还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提起钢笔,却变成了沉默者。

        他总是把笔带在身上。

        也许是路过咖啡店的某一个下午,闻着与众不同的新品咖啡香味,灵感突然涌现,他会走进去添上一杯咖啡。坐在落地窗边,流畅的书写一个个美妙的音符。

        也许是跟同事聚在一起的火锅店,一位勇敢走上前的粉丝来索要签名,虽然他不是明星,但还是会掏出笔认认真真的签字,并且写下温馨的祝福。

        他回到中国的那年,爸爸送了一支笔。

        在他离开美国的那天,爸爸特意从维也纳赶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精美包装的礼盒,并交到了他的手上。也许是父子多年都未曾好好坐下来谈心交会,心意藏在钢笔留下的字迹里。

        儿子,勇敢去追梦,爸爸永远支持你,书写属于你的精彩人生。

        那时候,他年纪小,不想去理解爸爸的爱情,所以他强迫自己不与爸爸沟通交流。

        但是就像所有孩子对爸爸都怀有天生的敬畏一样,在他的心里,并未真正怨恨过爸爸。尽管他的成长环境并没有像其他孩子一样,母爱和父爱交织。

        是的,此刻他短暂的又想起了爸爸。

        就在沉默的这十几秒。

        “那你就送过来呗,”沉默片刻,郑帝元眼角微微弯了弯,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在笑。

        “送来我家。”

        哇,这下的又是一步完全让人猜不透的棋。

        咱们冷静且理性地分析,按照事情的正确发展顺序,丢东西的人不应该比捡东西的人更加迫切吗?

        “郑帝元,你真的是完全不会跟我客气耶!我没搞错的话,这笔的主人是你吧,好心捡到笔的人是我吧。”

        “据我所知今天的拍摄已经完毕,这个时间点已经开始了剧组拍摄以来的第一次聚餐,导演问过我要不要一起吃饭,所以我知道你不参加,所以你现在应该不忙吧。”

        “这跟我忙不忙有什么关系?我的时间难道就不比你的时间宝贵吗?”

        他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

        “对于艺术家来说,灵感这种东西是很虚渺的,在我认真创作的时候被打断思路,你忍心吗?”

        高手,绝对是高手,这人就是耍嘴皮子界的高手。

        因为晚上剧组要聚餐,导演早早就把今日戏份都安排完毕,她一向对这种聚餐不感兴趣,就随意找个借口溜走了。

        “呵,说得好像我不去你就不去一样。”

        “是啊,导演说你不去,所以我也就不去。”

        奇怪,总是不知不觉就陷入他的语言陷阱里,这真是在外国长大的混血儿吗?

        “行吧,我只是不想打断所谓的艺术家创作的灵感而已。”

        叮

        就是这么速度,话音刚落,地址的相关信息已经传了过来。

        “啊,我再提一个小小的要求,顺便带个蛋糕过来呗,我已经3天没好好吃饭了,急需补充糖分。”

        “好的呢,艺术家。”

        张藕涵放弃挣扎,因为她知道,对方的语言功底以及发言逻辑,都难以一一攻破。

        害,连人家里都答应要去了,买个蛋糕又何妨。

        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认识才几天的人,见过的面,不多不少,正好两次。

        一次片场,一次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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