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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抱大腿


见叶枝这“刺头”歇停下来,知青们一时间呈呆滞状,目光一水儿地投向来自沪市的娇小姐林亚菲,她是最受不了这里环境的女同志,是除了叶枝外,跳最欢的一个人。

        可发生了叶枝这样的事儿,饶是林亚菲,一时间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闹了……她可不会像叶枝那样蠢笨,被人当枪使而不自知。

        “好好,好孩子。”支书欣慰地抹了把眼尾并不存在的泪。

        大队长一言难尽地看着叶枝,副队长和杨主任看向叶枝眼神难免多带了些感叹。

        妇女主任不愧是土岗屯最有魄力的女同志,她声音浑厚,中气十足。

        “不错,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看来叶知青的思想觉悟并没有糟糕透顶,还有能教育的空间!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念在这次跳河你也吃了大亏,我代表组织……”

        杨主任本想说处分免了,但如果她真的出了事儿,性质可就太恶劣了。

        于是同老支书对视一眼,在他的同意下,才又道:“咱北大荒是个有人情味的地方,今后就看你表现决定要不要扣工分!往后如果再犯,那就是加倍处罚!”

        叶枝随即感激地深鞠一躬:“谢谢杨主任!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教诲!”

        叶枝学生时代成绩不怎么样,恭维老师倒是把好手。

        她深知长辈们的喜好,尤其是杨主任这样的岁数,差不多算是她奶奶那一辈儿的,现在成了自己的婶婶辈,心思倒也不难琢磨。

        杨桂花满意地点点头:“再一个,你们是插队知青!不是生产建设兵团的知青!这里没有那么好的环境和待遇给你们!更没有工资给你们发!不想当农民那也是农民了!以后如果不安分想闹事,统统扣工分,扣粮食!知道了不?”

        “知道了……”知青们悻悻应道。

        一场闹剧最终算是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叶枝并没有像记忆中那样悲惨结尾。

        老支书没有杨主任那么严厉,他向来把年轻的知青们视为自己的“孩子”,便应和杨桂花语重心长道:“叶知青可要牢记杨主任说的每一个字!”

        叶枝坚定道:“是!我会牢记的!记在脑子里,刻在心上!每天默念一百遍!我一定会遵守组织纪律不再犯错!”

        沉着脸一直没发话的大队长赵良泽终于开了口,嗓音宛若冰锥子似的冷冰冰:“既然不想闹了,那就自个儿拎上行李回知青点。”

        “不……”

        林亚菲下意识想反驳,其他知青嗫嚅着嘴唇甚至来不及说话,赵良泽冰锥般地嗓音便及时扔了过来。

        “不想住也可以,那就都睡草地里喂蚊子,北大荒别的养不肥,蚊子最肥。”

        话落,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落在了赵良泽身上。

        他是土岗屯年轻有为的大队长,掌管全屯知青“生死”的男人。

        此刻,他虽穿着一身粗布棉袄,又土又穷酸的搭配在他身上竟显现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气势。

        叶枝见到他的第一眼,双眼便无法控制地迸射出巨亮的光芒!

        这……这不是二十年后东三省耳熟能详的企业家赵良泽吗!

        记忆像泄洪一样源源不断注入她的大脑,原身未来的经历中,有关于这位企业家的记忆实在是不多,但他实在是足够厉害,原身对他的记忆虽少,但可谓深刻!

        因为大概他在四十岁那年返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村民们一人发五千元现金!

        要知道,二十年后,也不过是89年,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北方的经济远远赶不上率先改革的南方,赵良泽能给屯子里每户人家发五千元奖金,算下来最少花费二三十万,足以可见这男人当时的财力。

        即使在全国范围内,那也屈指可数的壕。

        大佬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牛逼。

        从大都市穿越而来的叶枝要啥没啥,如果能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抱上赵良泽这个大腿,想必往后的日子能好过不少吧?

        叶枝自诩不是多有出息的人,作为一个习惯了都市精致生活的女人,她从一个职场小菜鸡摸爬打滚到后来成为现象级美食博主,为的就是给自己最好的生活。

        为了达到目的,她无所不用,当然犯法的事不做,有违道德的事不做。

        用朋友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拼命三郎,大学毕业后不搞爱情不搞家庭,只顾事业,最后结局是挺好,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晓得就穿越了呢?

        如今穿到六十年代末,叶枝并不希望自己的青春就这样消耗在广袤的北大荒。

        她想逃离这里,想回城,那里才是属于她的天地。

        只要能重新回到城市,或者在北大荒过上舒适的生活,她不介意使用一些手段。

        比如……抱赵良泽的大腿!

        要是这粗大的腿儿被自己抱住了,往后跟在他后头干活儿,关系好了以后,说不定还能混个秘书助理啥的当当,荣华富贵不就来了吗?

        四舍五入,这不就相当于穿越到九十年代找到马爸爸,然后抱住大腿跟他混,二十年后直接成了首富的左膀右臂吗!

        越想越觉得自己未来可期。

        这边叶枝思维发散到外太空,那边威严地站在人群中的赵良泽还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已经成了某女眼中的肥美鲜肉。

        ……

        知青们因为赵良泽的话踟蹰原地许久,副队长庄磊过了会儿又撂下一棒子:“咱们北大荒什么都没有,就蚊子多,这里的蚊子比苍蝇都大,咬人跟吸血一样。你们要是不怕,尽管试试。”

        说罢似乎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嘿嘿一笑:“北大荒的蚊子保准把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们伺候地一觉不起。”

        果然,说完众人立马就蔫儿了。

        知青们悻悻地踏上回知青点的路,跟在他们身后的庄磊语重心长地絮叨:“这算得了什么,第一届来的知青连房子都是自己造的,你们还不知足。”

        林亚菲踉跄地走着,边垂头嘟囔:“那我还不如自己造新房子住呢。”

        “你说啥?”庄磊一个眼神杀送过来。

        林亚菲激灵地寒毛竖起:“没!”

        ……

        午间阳光大作,初秋的北大荒却丝毫不觉得温暖。

        阳光将知青们一张张稚嫩的脸庞照得金灿灿,也映黄了河水,映黄了莽莽荒原。

        跳河的事儿在干部们那边关过了,却将知青们这边的火点燃地彻底。

        原本提出抗议的就是以叶枝和林亚菲为首,结果跳河之后叶枝撂挑子不干了,大家伙的好感都在领导们面前败了个精光,最后叶枝又硬生生因为觉悟高而博了个好感。

        你说说,这不是拿大家伙当猴耍吗?

        欺人太甚!

        知青们敢怒不敢言,即使心有不甘,却没人敢当出头鸟。

        他们差点得了叶枝的便宜,现在又将责任全推给叶枝,说起来也是蛮可笑了。

        其实如果叶枝能听见他们的心声,说不定会为他们鼓鼓掌夸上一句:不错,真聪明!你叶姐姐我还真就是个是修炼千年的老狐狸,跟我比心机,你们还嫩着呢!

        活到二十八岁的叶枝本就不是什么单纯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大学开始的兼职到穿越前的工作,叶枝已经在社会上经过了八年的洗礼,网络上什么妖魔鬼怪没有见过,就这……只是开胃小菜罢了。

        再加上后来成为了各大网站的美食博主,在与许多黑粉对线过程中,早已学会了一手阴阳怪气技能。

        瞥一眼林亚菲,叶枝勾起唇角。

        这炮灰,谁爱当谁当去。

        ……

        北大荒的初秋温度低,寒气冻得人骨头都痛,微风撩过肌肤,像是一层细密的针尖刺进皮肉,得亏身上披着一件好心大婶给的外套,能短暂地抵御一些寒冷。

        一伙人沉默的向前走,气氛略微有些凝重。

        大部队行走在被拖拉机以及各种车压出来的一条土路上,没一会儿就到达了今后久居的住处——知青点。

        二队的五号知青点是一座四面环墙的小院子,一共四间房,一间男知青住,一间女知青住,另外再加一个简易小厨房和一间木板搭成的小茅房。

        房间外是报纸糊的窗,黄泥造的墙,大门是木板,裂了两条大口子,冬天风一大,止不住地往里倒灌。

        再往里,是一间有着对面炕的大通铺硬板床,尽管如此,每铺炕仅能睡4个人而已。上面铺了一层干麦草且不知道这里已经多久没住人,灰尘和细小的蜘蛛网铺满角落

        女知青们隔壁家住着男知青们,那边除了三个是叶枝她们一届的,另外五个是原本就住在这儿的老知青。

        不过老知青们这个点还在地里干活,没回来,得傍晚才能见到他们了。

        环顾四周糟糕透顶的环境,林亚菲实在忍不住她的吐槽属性,其实她说得很小声,只是不知道怎么被大队长听见了。

        “火车上好歹都是一个人一张床,咋这里就是大通铺呢?”

        赵良泽睨她一眼,幽暗的瞳孔深不见底:“那你去火车上睡。”

        “……”林亚菲讪讪一笑,尴尬地撩了把耳边碎发:“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大通铺也挺好,能促进舍友感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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