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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烛火扑闪,有只飞蛾张开翅膀,往烛火飞去。烛台放在一张破旧的桌子上,桌子在一间简陋的草房里,草房不大,只能勉强塞上几个人,草房也不结实,墙上开了几个洞。不过它还是有它的好处,那就是虽然外面下着雨,里面还是不会漏水的。

        凳子上做了两个人,面对面,中间是烛台。两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不屑的表情,好像和对方坐在一起是多么掉身份的事。只是无论多么不屑,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离开。

        “朋友,我们的约定还在吧。”魑裂开嘴,露出一排森白的牙齿,双目散发出嗜血的光芒,在暗夜里,如同一头猛兽在猎物前正准备大快朵颐。他的背后,有一群同样嗜血的狼,随时可能一扑而上。

        坐在他对面的人发色偏棕,发梢微微卷曲,高鼻梁,薄嘴唇,皮肤黝黑。面对这群野兽一般的人丝毫不输气势,站在他背后的人也个个蓄势待发,若要动手,即便同归于尽也在所不惜。矽岚操着一口卷舌音,嘲讽似地笑道:“嘿,朋友,你们还有什么能交换的吗?”

        “你要的人已经找到了,这难道不够报酬吗?”魑磨磨牙,尖锐的声音从牙齿间传出。

        “你们要的东西也给你们了,足够了。”矽岚冷笑两声。

        “只要你们混淆视听,就可以分到一杯羹,这笔交易很划算。”

        矽岚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低头笑了起来:“一锅粥只分到一小碗,你说划不划算。漱个口都不够。”

        魑半个身子伏在桌面,脸凑近矽岚,灯下的眼睛诡异可怕:“开个价。”

        天蒙蒙亮。东方云朵染上一层红辉,空气中是雨后的清凉,树叶上还挂有冰凉的雨露,欲坠不坠。竹扫帚划开地上积起的水洼,在日光下,用不了多久就能消失。

        风府坐落在闹市,现在虽然带着黑夜的阴影,贩夫走卒已行走在茫茫天地间,为生活奔波,为了一口饭。包子铺的伙计蒸好包子,太阳整个出来了,红彤彤的太阳,看上去暖乎乎的。“张大哥,这么早去码头运货啊。”

        “是啊,给我两个馒头,再来碗豆浆,老样子。”

        “好嘞,不放盐是吧。”

        一辆华丽的马车驶在街道上,先导是四个手执长矛的士兵,驾驶马车的是宫里的小黄门。为生活奔波劳累的百姓不约而同慢下脚步,都想看看这马车里的是什么人物。马车往前不停,人们这才发现,原来马车后面还跟着一辆马车,比带头的一辆更加华美。马车后跟着八个士兵,时刻警惕周围情况。

        马车在一座府邸前停下,朱漆匾额上有两个大字--風府。

        大太监傅中扶着小黄门的手下车,风敬之已带家眷候立等待。

        “风大人,咱家今个儿是来接风姑娘的,呵呵,风大人真是好福气啊,有一个风姑娘这样的女儿。”

        “公公过奖了,里面先喝杯茶。”

        小巷里走进去一人,粗布麻衣,脚上是一双草鞋,底孑有些磨损。小巷有点暗,太阳都被两边的墙挡开,尽头是死胡同。那人不停回头看,好像后面有看不见的影子在跟随。走到小巷中央,那人终于不往后看了。他拨开一块墙砖,把怀里掏出来的白纸放进去,再放好墙砖,这面墙好像从没改变过。那人松了口气,朝巷口看,无人注意到他。

        郊外有一座宅院,宅院附近种有不少树,树上有几个鸟巢,春夏时节很是热闹。但秋天到了,鸟儿也不愿呆在这里,扑腾扑腾翅膀就往南方飞去。宅院显得有些冷清寂寥。

        宅院的大堂有下人清扫灰尘,整个前院只有簌簌的扫地声。

        但是,宅院的后园,则是

        “右使,您交代的事都解决了!”魑咧着嘴,凶目流露出喜色。

        被称作右使的是一位右眼有道疤的中年男人,右眼的疤令他的眼睛几乎要粘在一起。“嗯,做得好。楼兰人虽然顽固,但他们战力极强,必须把他们拉拢过来,免得让别人利用了这把刀——小姐呢?”右使问魅。

        魅,人如其名,妖娆的身姿如水蛇一般柔软,红唇似血,媚眼如丝。她的声音也是诱人:“小姐该是去寻玄殿下了,唉,我们的玄殿下是越看越俊朗,难怪小姐放不下。”

        魑呵呵一笑:“女人,别妄想和小姐抢人。”魑的牙白森森的,“会死的。”

        “废话少说,白狐一族还没有现身吗?”

        右使话一出,魑魅二人面露难色,魑也没了先前的嚣张:“他们就是一群狐狸。到现在……我们已经加强人手调查了,一定能找出来!”

        “他们可真沉得住气。”魅咬牙切齿地说。

        “白狐一族能数百年安然存留,当然有他们的实力。但是我们也不是吃素的。做好准备,拿到东西,我们立即撤退。”

        沧寐眼一闭,深吸一口气,再睁眼,指下的银针没有再犹豫。银针扎入天池,晴明,人中三穴,又另取银针,刺百会穴,入三寸,不多不少。

        花颜正俯在桌上,桌上摊着一张丈许地图,街巷无一不在其上。只是皇城宅邸简略模糊,都城的地图存藏于大内,非权势熏天者不可得,故花颜所观地图,是他早来景泽的那几日绘下的。得到消息时,他不在昏月,故早来多日,也以此为后来的同门开道,了解当下形势。

        “淞泸月的弟子”在江湖上寂寂无名,第一次为人所知,还是武林盟主的千金拜师一事,人皆知秦珽早有女儿投入淞泸月门下之意,其女亦是聪颖美丽。淞泸月拒绝后秦珽也不勉强,数月后,秦珽之女以文弱之躯亲上昏月,一来愿以行动打动月先生,二来希望明白自己逊于月先生的弟子何处,以弥补自身不足。

        此事在武林盛传一时,风波过后,众人只记得诚心拜师的武林公主,以及狠心相拒的江湖谪仙。

        “淞泸月的弟子”是谁,听到只是个病儿弃儿,大家的好奇心就满足了。

        沧寐在昏月采药读书,从不以淞泸月弟子自傲,在外也只称是昏月弟子,行为低调。医书超群一说更是让人匪夷所思,把脉配药尚可,大病剧毒她只知纸上谈兵,哪里有地方让她练习。

        反常为妖。

        帝王心,谁能测?

        “花颜!”有人站在门口,手上的信纸捏成一团,风吹动他的衣袍,衣袍的主人巍然不动,如同一尊石雕,辰夙很少有如此凝重的表情,花颜吃惊地望着他。

        “花颜!谷里传来消息!”

        地图被突如其来的风吹落在地,平平铺在地面,江山一角绘在纸上,辨不清天下终究有多大。

        “朝廷得到了白狐令!”手中的信纸捏得粉碎,“小沧危险了!”

        白狐令,白狐一族至宝,传言得之可号令全族。最激荡人心的并非如此,不知从何时传出,白狐令中有宝藏。财宝,武功秘籍等等多不胜数。江湖传言并不可信,但的确曾经有人一夜富贵无双,自称见过如山宝藏。

        权利,财富。会有多诱人,更何况近在眼前。利欲熏心之辈,道貌岸然之徒。谁知道谁能不移本心。

        “我们……”后面的话花颜说不出口,因为阻止不了。白狐令一事必然不仅只有昏月知晓,如果皇帝是想将这一烫手山芋扔给别人,沧寐是最好的人选。白狐令并非属于朝廷,如若朝廷据为己有,必会引得天狐一族愤怒,又有贪婪之人虎视眈眈,更何况,帝王登基方一年,内外不服者甚多,到时必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而沧寐身边的狐狸正是白狐一族的紫眸天狐,沧寐得白狐令,名正言顺。沧寐父兄为官,相当于沧寐为朝廷所用,那么,白狐令依旧属于朝廷。

        天政膺并不需要再担心白狐令的去处。当下最令人心焦的是沧寐能否治好太后的病。沧寐为太后治病的第一天天政膺大赞“颇有乃师之才”,这无疑是昭告天下,沧寐有把握治好太后,如果今日失败,淞泸月名声是小,昏月上下以及风家上下都有性命之忧,沧寐更是难逃一死。

        “你有什么打算?”

        辰夙捡起地图,地图重回桌面,只不过这一次,不再平静。辰夙指点几处街道:“只有相信她了,这是她要走路,避不了。”眼前依稀是少女坚毅的表情,“花颜,你看,从朱雀大道到风府,这里,还有这里,都是埋伏的要点,让弟子去附近查探,是否有可疑人物。记下容貌特征,不要尾随。”

        “姓梦的在景泽,他也算半个地头蛇,让他帮忙调查这几个地方比较合适。我们在暗,更适合突然出击。还有,我们的老朋友正与榭夜山庄以及白阑城协商商路一事,你派弟子问问,到时候能不能把傻狼借来用用。”

        左手伤口从小指指根一直延伸至大拇指与食指中间,翻起的肉有淡淡的焦味,手掌因疼痛不敢握合。用绢帕按住伤口,血渗进绢帕,雪白帕子染成红色。

        孜伏在沧寐腿上,伸出头去舔伤口,沧寐摸摸它的脑袋,眼睛不离太医的表情。太医令对傅中点了点头,傅中退出太后寝宫。

        “风小姐果然高明。”太医令这次是真心夸赞,白眉下的双眼有好奇与探究,“医术上言,子母蛊惧火,中蛊者需灼烧至蛊虫钻出体外。风小姐是如何想到以自身为饵诱出蛊虫,同时清除太后体内的蛊毒?”

        方才沧寐划破太后与自己的手心,在伤口撒上药物,手掌相合,内力运行后,太后体内的蛊虫竟然移动到沧寐手上,沧寐以火灼烧伤口,蛊虫纷纷掉落。太后只有一条小小的伤口,几乎可以忽略。比之他们想的用火灼烧太后体内的子母蛊这一想法好得多。

        沧寐抬起头,嘴角动了动,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太医令总算是发现她苍白到不正常的脸色,殷红的嘴唇也同样失去血色,脖颈上青筋一一暴露在空气中,沧寐移至侧殿,陆陆续续进来几十个宫女,又是上药又是送汤药,动作利落快速。沧寐无力猜测立在门口的侍卫是监视还是摆设,只希望好好休息一会儿。

        “太后已经无碍,休息两日就能恢复如初。”

        “太后洪福齐天,皇上也可放心了。”

        天政膺放下扶住额头的手:“可有后患?”

        “就目前而言,不会有。月先生的弟子非常优秀,她不止驱逐了蛊虫,连蛊虫留在太后身体的毒素也一同导入自身体内。臣等花费了几个月才调制出解药派不上用场。最令臣惊异的是她竟然可以安然无恙,恭喜陛下得一良臣。”

        天政膺沉吟道:“可是风爱卿曾告诉朕,这个女儿该是早夭的。”

        醉仙阁,有三重,飞檐翘角无不精致。纵是三重,其高度也高出周围的楼阁一大截。三重楼,一重饮酒吃饭,二重赏月观景,三重则是千金难求。不因其他,只因权势值几金?人脉又值几两?三重楼素来只招待有权有势之人,而权势更是以登上此楼为荣。故登上三重楼的阶梯又被称为“锦绣阶”,阶梯也确实是锦绣覆地。

        醉仙阁的三重楼每月只开一次,有时碰上生意萧条,三个月都不开一回。今日,醉仙阁却是一反往常的冷清,水果佳酿接连往上送,歌姬舞姬妆扮艳美也被送上,面对三楼客人的友好感谢,伙计表示受宠若惊但绝不多嘴。端完果盘就在外面候着,楼下有保镖护卫楼梯口,尽管酒客不停地探头想要看一看楼上的情景,但在凶神恶煞的保镖的阻拦下只能无功而返。

        今日的客人比较特殊,他们既不是权势,又不是布衣,若干年后,他们中或许有的人会成为权势,有的人会成为布衣。而现在,他们是学生,或进士,或秀才,或家有显贵。学生的身份却是一致的。他们都是被一张鎏金红帖请来,上有金色鲤鱼栩栩如生。来此后,出示请帖,掌柜告诉他们,今日的三重楼,他们是主人。美酒,歌舞,应有尽有,初时尚能忍耐,时间一久,有人开始放浪形骸,渐渐地,围在桌上的人少了一半。

        “哼,酒色迷人眼。”张迁不屑地扫了一眼正被舞女喂酒的同窗。

        张迁左手边的年轻人拍拍他的手臂:“罢了罢了,人各有所喜,不好勉强,我只是不解究竟是谁邀我等来此,又意欲何为呢?”

        “呵呵。”坐在张迁对面的年轻人笑出了声,年轻人肤质赛雪,青丝如墨,紫冠锦衣。虽生女相,却无女态,另有轻狂张傲之气,“管这些做什么,你我已然在此为主,岂有无客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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