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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Chapter010


暴风雪是一只喜新厌旧的猫。

        他自己是不怎么情愿承认的,但这是图书馆常客之间公认的事实。

        暴风雪对此表示:喜新厌旧是人类…猫猫本性。再说,他漫长的一生都停驻在这小小的城市之中,如果换成某位使命感不那么强烈的人…猫,早就被生活的一成不变逼疯了。既然他已经把全部耐心放在自己神圣的职责上,那么在业余生活中自由地寻找乐趣,尤其是新的乐趣,也没什么错,不是么?

        馆长先生不太能在这件事上发表评论。他是个普通人,并不渴求永生的祝福,也没有暴风雪那样丰富的猫生阅历,自然没办法在这种事上感同身受。极少数了解暴风雪“真面目”的本地居民也是同样的态度。

        至于更少数的和暴风雪处于同样境地的非人类…他们也和暴风雪一样喜新厌旧,以至于这群“人”平时都不怎么见面,几百年的友谊很难带来什么新的趣味性。

        暴风雪喜新厌旧本性的最近一位“受害者”,是图书馆近期的新访客——不是洛恩,而是一名女高中生。

        女孩的父母都是在伊利斯本地居民,她当然也是土生土长的伊利斯人,从小就对自己城市的诸多名胜古迹有所了解,但并没有什么动机去拜访。

        女孩最初访问图书馆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研究类作业,真正吸引她的并非古旧书本的油墨香,而是经常在图书馆里游荡的大白猫。

        女孩非常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咪,为了能经常见到暴风雪,得到和这只格外温顺的猫咪互动的机会,女孩决定经常拜访图书馆,不仅顺手办了读者证,还在不知不觉间发觉了新的爱好,对小说类书籍萌生出强烈的兴趣。

        后来她就逐渐忘却了初衷,每天一放学就跑到图书馆里看书。

        暴风雪对自己的新成就很是自豪,他最喜欢把偶然前来的访客发展成长期读者。

        女孩作为一名爱书又爱猫的年轻人类,完全符合暴风雪的交友标准,大白猫就这么把她当做自己的好朋友。女孩依旧喜爱暴风雪,只是这份喜欢变得更加自然,不会再聒噪地围着对方团团转,阅读和学习是她在图书馆的核心活动,暴风雪来找她玩的时候她也欣然接受。

        这一切都发生在洛恩乘火车来到伊利斯之前。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暴风雪的注意力和精力被洛恩吸引,洛恩给他留下的印象更加惊艳,以至于女孩逐渐发现,图书馆的大白猫好像不怎么来找她了,每次她主动去找的时候,都发现对方趴在一名陌生青年的手边,有时候甚至只是在懒洋洋地睡午觉。

        女孩可从没有受过这个级别的待遇。

        她内心羡慕的同时,也不小心被陌生青年吸引了视线——是一位帅气的小哥哥,就是看起来…有点凶,沉默寡言不合群的性格,阴郁冷峻的气质,加上脸上的刀疤,以及掩饰得很好的警惕冷漠的视线,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莫名的畏惧:这位难道是哪个□□的杀手?

        影视作品里,杀手的外表往往有种干净利落的洒脱感和锐利感,搭配斯文败类式的西装革履或是自带气场的黑色大衣。青年的外表则刚好相反,五官确实带着锐利感和攻击性,衣着打扮却不修边幅,若是换上一副平庸的面孔,更像是性格懒惰、抗拒出门的普通内向颓□□年。

        总之,青年浑身上下散发着“不要来和我说话不然我要动手了”的抗拒与暴力兼具的气质,心情似乎不怎么好,女孩远远地瞟了几眼,就识趣地快步离开了。

        这并不妨碍女孩找到贝尔罗斯分享自己的困惑。

        “我知道蛋酒是一只很有性格的猫,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他…”女孩神色纠结,“那位先生看起来对蛋酒好像没什么兴趣,性格也比较…冷酷,怎么说呢…”

        “像是个潜在的暴力分子?”贝尔罗斯笑道。

        “啊,我不是那个意思…”女孩倏地脸红,连忙摆手,“好吧,我确实有点想念蛋酒的手感。我对那位先生没什么意见,就是有点疑惑,蛋酒为什么会突然喜欢上他?”

        贝尔罗斯思索一瞬,果断出卖洛恩的本性:“那位先生已经办了读者证,是咱们图书馆的新成员,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你大可以放心。别看他那副模样,他其实很喜欢暴风雪,性格也随和友善,所以暴风雪才会那么喜欢他——不过,你可千万别去找他搭话,他很抗拒和人沟通的。”

        以至于初次见面的一个月后,洛恩还坚持从后门进出读书馆,这让贝尔罗斯颇为无奈。他可不能允许两位常驻读者之间再发生类似的冲突,暴风雪一定会发飙的。

        女孩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就好,谢谢您告诉我这些。我就知道蛋酒是一只聪明的猫。”

        “没事,”贝尔罗斯目光带着同情,“暴风雪一直都是喜新厌旧的性格,我当时好像也…”

        “您警告过我,不要疯狂地爱上他。”女孩失笑,“我之前听到这种传闻还不太相信,没想到…还真的发生在我身上了。”

        贝尔罗斯摇摇头:“是的。不过,他的记性也没那么差,过一阵会想起你的。”

        女孩受到了鼓励,心平气和地回读书区去了。

        贝尔罗斯说的不完全属实,因为暴风雪的记忆力实在是一言难尽,他不记得洛恩是非常正常的,就连两三个月之前结识的朋友也被他这么干脆地抛之脑后了。所以,寄希望于暴风雪自己幡然醒悟是不可能的,贝尔罗斯只能直接地告诉他,让大受欢迎的大白猫记得定期慰问自己的老朋友。

        每次都是如此。也是在贝尔罗斯的提示之下,暴风雪的形象才没有彻底沦落为“渣猫”一只,不过是有点见异思迁,以人类的标准来讲。

        暴风雪后来也顺便分出了一点时间给女孩,后者对此十分满意,甚至感动得不得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有怨言,疑似被有了新欢的大白猫成功精神控制。

        基于暴风雪“劣迹斑斑”的过往,贝尔罗斯坚持认为,他对洛恩的兴趣也不会持续多久,顶多是想办法从对方口中套出他好奇的事情,也就是多年前洛恩在图书馆的经历。

        这一目的达成之后,曾经浓烈的兴趣和期待随着时间冲刷变得浅淡,再来一位新读者,就足以吸引走暴风雪的注意力。最好是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士,性格好一点的,爱书爱猫的。

        这类人其实并不少见,也是暴风雪喜新厌旧的主要原因。

        这属实是馆长先生的错误判断。贝尔罗斯在得知洛恩和暴风雪一起在城市里漫步的时候,就应该放下成见改变观点,但是他没有,甚至和暴风雪打赌,“真相”大白之后,暴风雪对洛恩的关注肯定会有所衰退,若是再有帅哥访客,暴风雪一定会彻底转移视线。

        洛恩归根结底不是全宇宙最英俊的男人,暴风雪活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再加上洛恩那糟糕到中年男人贝尔罗斯都不忍直视的衣品,并不是暴风雪注意力的绝对保证。

        暴风雪却不这么认为。

        除了合他胃口的长相以外,洛恩也是个充满惊喜的男人,而且每个惊喜,都恰好戳在他的审美上,以至于一人一猫产生了某种奇异的灵魂共鸣。

        暴风雪为了保持神秘感避免怀疑,并不会每个周末都和洛恩一起出去旅游,即便他很想这样做。

        洛恩搬来伊利斯的两个月后,一人一猫有过三次漫步经历,每次都充满探索的热情和奇趣新发现,再加上洛恩对伊利斯展示出的狂热和仰慕对于暴风雪简直是兴奋剂一般的存在,夸张地说,简直到了欲壑难填的程度。

        这对奇怪的组合在旅行中逐渐熟悉对方,适应这种跨物种的相处方式,不过,因为暴风雪从没有张口说过话,在双向了解的过程中,暴风雪一直保持着十足的神秘感,反而对洛恩的性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当然,洛恩和暴风雪的关系还没到“无话不谈”的程度。所以,即使做了两个月的好朋友,洛恩身上也还有不少谜团没有揭开,尤其是他在伊利斯的过往,以及…

        这天,暴风雪正在城市里梭巡,恰好远远看到洛恩在大街上闲逛。

        因为前几天还和洛恩一起出去过,暴风雪没有立刻迎上去,而是以自己敏捷静默的行动方式,悄悄尾随。

        他有点好奇洛恩要去哪里。这里非常靠近伊利斯最贫困的街区,治安不太好,是伊利斯犯罪率最高的地方。

        当然,这也是以伊利斯的高标准而言,这里的安全程度依旧碾压大城市,极端恶性犯罪极为罕见,即使是不熟悉本地情况的人不小心闯入,最可能遇到的无非是偷钱包或是偷车的贼。

        暴风雪倒是不害怕这地方,所谓的罪犯都是些普通人类,危险程度和“那个世界”可差远了。不过,他的确担心洛恩这位新住民,会不会运气很差地遇到危险。

        洛恩好像只是在漫无目的地前行,在每个路口会有短暂的停驻,却没有依据地图之类的工具,甚至不会认真观察街道名称,略微扫视一眼就迈开腿继续前行,按理来讲他对这片区域应该并不熟悉,游客们也通常会回避这种完全没有有趣景点的地区。

        暴风雪尾随了没几分钟,就发现尾随洛恩的不止自己一个。

        他还在思考自己该如何在不暴露身份的状态下做出干预的时候,三名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社会青年就小跑几步,以极快的速度把洛恩包围起来。

        洛恩抬眼看向他们,眼神带着疑惑,却意外地没有任何忐忑。

        他不喜欢和人客套、闲聊,可是眼前的情况相当明确,没人想要和他进行复杂沟通,不过是盯上了他本就不富裕的钱包。所以洛恩并不紧张,他没办法回避这件事,却有着一套专门用于对付这种暴力分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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